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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上漲攪動民生 用水安全響警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03 06:07:03  


 
三、水價成本秘而不宣 民眾不要糊塗帳

1、供水企業轉嫁成本 水價改革並非水價上漲

  自來水“漲聲”一片,最被強調的兩個理由是“水廠虧損”和“節水環保”。供水企業將虧損的理由歸於水價偏低,顯然難以讓公眾接受。很多供水企業虧損的根本原因,與在壟斷經營狀態下,管理不善、人員大量超編密切相關。據統計,由於供水企業管理不善,全國城市公共供水系統管網漏損率在20%以上,城市供水每年損失至少在100億立方米。供水單位人員超標導致管理費用過高,更是企業虧損的重要原因,很多城市供水單位人員超編在50%以上。再加上企業盲目建設導致設施能力過剩,將經營成本與政策性成本混淆,導致成本不合理上升。很多供水企業抱怨虧損,但很少有企業願意公布其成本構成,在成本不透明和不合理的情況下,單純調整水價,將縱容供水企業管理不善和人員超標。(北京《新京報》)

  如果價格機制完善,合理提高水價的確可以起到調節居民用水的作用。但在經營壟斷、成本模糊和價格機制存在諸多問題的情況下,漲價不但不能達到節約用水的公共政策目標,反而成為企業轉嫁不合理成本的借口。從節水的視角看,國家推行水價改革的關鍵依然是合理確定成本,對管網漏損等成本一定要讓企業自己承擔,而不能轉嫁。(北京《農民日報》)

  更重要的是,每個城市,都基本只有一家供水企業,這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供水企業越多,每家都要把管網鋪滿全城,吃水的平均費用就越高,一家供水企業是最優選擇。所以,每個城市的供水企業是自然壟斷者,就對價格有很大決定權。如果由供水企業自定水價,可能就會有人吃不起水。所以,水價改革關乎公平,供水企業絕不能只顧發財。(上海《上海證券報》)


2、抬高水價與民爭利 政府部門成為甩手掌櫃

  居民用水價格的制定和調整,壟斷的供水企業必須提供真實可信的成本信息,再通過聽證會的辯論,才能調價。可恰恰供水企業從來沒有詳細披露過成本信息,讓人疑慮是一本糊塗賬。核心的問題是,現在的水價,都包括哪些成本,這些成本,是不是企業的實際支出。比如,如果把城市管網的成本納入水價,就缺乏理由,因為管網的費用已經完全由財政承擔了。再比如,供水企業的人工費用,究竟有多大,占全部水費的比例是多少,企業是不是存在人浮於事,機構設置重叠人為增大成本的弊病?有沒有把公款吃喝、公款購置豪華車、出國旅遊費用都算進了水價?這些信息公眾都從來不得與聞。(上海《上海金融報》)

  因為“低水價資助了高收入者”就要漲價;因為民眾收入高了,就有了“漲價的空間”,這些冠冕堂皇的漲價理由,其實都是一種悖論。漲價,要科學地漲,並且兼顧公平;而且還要有讓民眾接受的漲價理由。假如政府做甩手掌櫃,在公共事業上少投入甚至不投入;假如公用事業單位自身改革步伐滯後、機構臃腫、辦事效率低下等因素,而增加了水價成本,那麼,又憑什麼通過提價讓民眾買單呢?(河北《燕趙晚報》)


3、配套政策望梅止渴 推廣階梯水價勢在必行

  而且,“提高水價,同時出台對貧困人口的配套政策”聽起來很美,但終究過於理想化。一方面,在很多時候,漲價總是很容易,而與之相配套的制度救濟卻很難及時跟上;另一方面,對於“低收入者”這樣一個籠統的概念,究竟應該如何準確定義?明乎此,必然涉及稅務、統計、民政等諸多部門,而其本身也無疑是一項龐大的工程,原本水務部門就可以獨自搞定的事,何至於如此興師動眾?由此而產生的巨額成本,又該由誰來消化吸收?(上海東方網)

  顯然,讓占極小部分的富人為利用社會資源多付出些,再由政府拿錢來救濟窮人,這聽上去很美,在理論上似乎也說得通,然而,即使是那些所謂的專家恐怕都不會否認,在現有社會保障機制下,根本沒有可操作性。(北京《經濟參考報》)

  事實上,既要高收入者為高消耗水付出高代價,又要保障低收入者喝得起水,並非沒有兩全其美的中間路線可走:即推行階梯水價,就是政府在合理核定居民用水及各類企業營業用水基本用量的基礎上,採取不同的計價標準,標準內水量實行低價,超過標準的水量加倍收費,這樣既能在保證低收入家庭用得起水的同時,還能通過高價水制約高收入者浪費水的現象,從而達到整體水價不降低,節約水資源的目的。(陝西華商網)

  如果階梯水價真的能夠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高收入者必然要為他們的浪費付出代價,這本身就是對低收入者的一種資助,又何必多此一舉地一邊漲價一邊發放補貼呢?倘若真的致力於“解讀水價問題”,專家們為什麼不為推廣階梯水價出謀劃策,而是甘願冒天下之大不韙策動漲價攻勢?(上海解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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