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教育懲戒,理當精細與審慎
http://www.CRNTT.com   2020-12-31 11:42:16


  一段時間以來,關於中小學生教育懲戒的話題備受關注。輿論普遍認為,適當的教育懲戒是必須的,學生的行為不能沒有相應的示範與管束。但如何定義、如何定量,始終是公衆關心的問題。教育部日前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厘清了關於教育懲戒的諸多問題。比如教育懲戒的方式,該文件就明確規定了一般、較重、嚴重三個等級,形式涵蓋從點名批評、課堂罰站到停課停學等不同方式。而教育懲戒的禁忌也十分清楚,包括七類不當教育行為,如身體傷害、超限度懲罰、言行侮辱貶損等。

  教育懲戒,理當精細與審慎。回溯過往,一些令人遺憾的悲劇,很大程度都源於教育懲戒的方式粗糙、簡單。今年9月,四川某地小學一小學生在遭受老師體罰後身亡,其體罰手段就包括“跪在講台上,揪耳朵、打腦袋、打手等”。2018年曾引發全網關注的“20年後打老師事件”,事件的起因也是由於老師當年的暴力體罰。可見,教育懲戒的範圍和程度必須要明確規定,嚴格控制教育懲戒中的暴力、侮辱因素,避免對學生造成過度傷害。

  同時,對於老師來說,清晰的教育懲戒規範也是一種保護。一段時間“家長不舍得管、老師不敢管”的現象同樣飽受詬病,甚至敢於對學生施加懲戒被視為老師“負責任”的一種標志。但是若無明確規定,老師的懲戒行為極易和學生及家長產生衝突、造成糾紛。因此,明確教育懲戒權的規則,是讓師生雙方心中有底。

  這次發布的《規則》,細節之處可見周全。如關於罰站,就明確“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地點和時長都很清楚。同時,也為學校留下了一定的自主空間,即“學校校規校紀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這個自主空間,學校也應當領會教育精神,制定程序規範、審慎合理的措施。教育懲戒同樣是教育,而非以暴制暴。學校在自主裁量時,也不能背離文件精神,制定出不合常理的“奇葩校規”。

  規範明確了,監督同樣重要。從過往的經驗看,有些教育懲戒過當的行為,就是因為部分教師任意妄為。這次《規則》的出台,事實上也是提醒各學校必須把教育懲戒“當個事”,建立圍繞教育懲戒的監督機制,學生、家長的申訴渠道等。只有監督有力,關於教育懲戒的種種規範才不會懸空,教育懲戒才能真正落地,成為師生認可的主流教育方式之一。

  “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教育懲戒,一定要緊緊圍繞糾錯這一本質目的,不斷精細化與合理化,令學生心悅誠服,真正起到成風化人的教育效果。(來源:澎湃新聞)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