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過方艙的不要、核酸檢測曾陽性的不要、曾被確診的不要……據媒體報道,當前,招工市場存在一些歧視新冠治愈者的現象,而且并非孤例。更有甚者,員工確診新冠治愈出院後,發現已被公司“撕毀”了勞動合同。
職場上不加掩飾的新冠歧視,在更早之前也被廣泛關注。5月底,微博博主“我是小妖怪的人”發布視頻稱,被自己任職的學校詢問是否有新冠感染史,在給出肯定回答後,被要求立即離校。
當城市終於從疫情中脫險,人們生活恢複如常,複工複產成為主基調,新冠肺炎康複者卻被排除在外,這未免令人心寒。
新冠是流行性傳染疾病,新冠病人先是成為疾病的受害者,若痊愈後又成為市場招工政策的“受害者”,將是病毒之後的“二次傷害”。
僅因不幸感染,就喪失了工作的權利,這種傷害不僅是對新冠患者本人的,還是對全社會對抗病毒的一種打擊,這樣的歧視很大程度上制造并擴大了人們對新冠的恐慌。
若站在企業的角度換位思考,一些用工單位之所以出台歧視性招工政策,是非對錯的認知問題可能并不是關鍵,關鍵原因是這些廠家商家在以一種最簡單粗暴的方式“保護”自己。
與其在招工後面臨可能的“複陽”案例拖累複工複產,不如從招工一開始就拒絕這些人進廠,這樣的考量確有新冠歧視,但也不難理解。
企業有自己的算盤,“一刀切”會面臨招工歧視的譴責甚至被追究法律責任,但複工複產若因此受到影響,由此而來的壓力可能更難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