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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泗洪的信訪學習班為何能夠辦下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30 11:44:46


  “訪民報社門口集體喝農藥”事件的更多內情正一步步被暴露出來,應該說,泗洪縣那些關不掉的信訪學習班就是不應當被忽略的內情之一。根據媒體的報道,信訪學習班的最初創辦權屬於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時間是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理由是上訪者太多。因為借助信訪學習班息訪有術,這一維穩經驗被許多地方紛紛效仿,其中就有同屬於宿遷市的泗洪縣。泗洪縣“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地方在於,當其他地方的信訪學習班被上級調查而紛紛停辦之後,他們卻仍然堅持在辦,而且每年被關進學習班的人數多達兩三百人。

  如果不是媒體進一步揭露所謂學習班的猙獰面目,人們簡直要被“學習”這個高尚的詞匯所蒙騙。中國青年報的報道,講述了一個叫江彥君的訪民被關進學習班的悲慘遭遇。他因為拆遷問題而上訪,在國家信訪局附近被幾個人扭進車裡。被送回泗洪縣城後,他就進了學習班。4個青年人上來就是一頓拳打腳踢,因為被打得流鼻血,他被要求用臉盆盛水接自己的鼻血,而且要把血水喝下去,不喝就打,喝完為止。此後連續三天,不給飯吃,不准睡覺。如果我們可以相信法律,那麼依法管理的監獄和看守所也應該比泗洪縣的上述學習班要文明和人性得多。

  按照信訪學習班的始作俑者們的說法,學習班的任務是所謂“三個講清楚”。我們可以不用去了解那些堂而皇之的“三個講清楚”到底事關哪些內容,因為既然是“講清楚”而沒有說是“打清楚”,那麼關押、毆打這些嚴重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行徑就不能被包含在“學習”內容之中。何況,對於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處分決定只能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作出,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權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更遑論毆打、餓飯之類不人道的舉動。但是,在媒體曝光下的江蘇泗洪,冠以信訪之名的學習班卻成了以非法暴力手段侵害公民權利的“黑牢”。

  一個地方政府到底為何要用如此聳人聽聞的手段對付上訪的民眾?在媒體的調查中,答案昭然若揭。求政績心切的地方政府,把徵地賣地當成了“發展”捷徑。這樁買賣之所以有巨額的賺頭在其中,一個眾所周知的秘密就是用低價補償的方式從民眾手中“搜刮出更多土地”。不同意這種“搜刮”方式的民眾,在地方權力的管轄範圍之內無法實現自己的維權主張,只好走上信訪之路。而以暴力為內容的信訪學習班所信奉的偏偏不是法律,“同不同意,進了學習班都會同意。”如此自信和囂張,讓人聞之難免不寒而栗。法治的中國,又豈能容忍如此踐法弄權毫無人性之舉?

  這樣的違法行徑,但凡聞之者恐怕都會義憤填膺。問題恰恰在於,這樣的行徑至今仍然被泗洪等一些地方當作好用管用的維穩手段。早在2009年,當時的江蘇省委書記就已經批示要徹查信訪學習班。2011年,國家信訪局還曾派人到泗洪調查信訪學習班。然而,泗洪的學習班並未就此銷聲匿跡。從土壤和市場這一方面來看,一些“勇於擔當、有魄力”(民眾稱之為“無法無天、魚肉鄉裡”)的幹部需要某種“抓手”,法律在他們這裡並不好使。於是,學習班這種“無法無天”的怪胎發明就成了某些人眼裡聞著臭、吃著香的“好東西”。

  萬事萬物法最大,跟法律唱對台戲的信訪學習班必須取締。但這仍然不夠,將學習班運用得爐火純青、得心應手的人,應當為他們的行徑負責。徵地的違規要處分,侵犯民眾人身自由權利的違法犯罪更應追究。只有讓學習班這種“臭豆腐”變成真正的“燙手山芋”,它的需求市場才會被慢慢取締。(來源:瀟湘晨報 作者:周東飛 本文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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