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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關人“學習班”何以沉渣泛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30 11:46:14


  不久前,“報社門口集體喝農藥”一事鬧得沸沸揚揚。隨著媒體不斷披露,似曾相識的“學習班”又浮出水面。

  根據當地的說法,學習班主要是對上訪者等對象進行政策法規的教育宣講,如此說來是以諄諄教誨為主,但現實是,許多學習班是權威部門用來關押人的小黑屋,成為“學習者”的夢魘。學者吳思稱之為“灰牢”。在外人難得一窺的學習班裡,關押拘禁與教育學習的界限被人為模糊,在這種模糊的空間裡,在遠離監督的黑屋裡,“學習者”受到肆意侵害。

  學習班雖不具備正式的拘押手續和暴力設施,但其本質上仍然是作為懲戒手段,限制“學習者”的人身自由,是一種變相的拘禁。從法律上講,能行使這種職能的場所是監獄和看守所,有資格的行使者是司法部門。然而,在形形色色的“學習班”中,正如泗洪縣一樣,辦班者卻基本是行政部門,例如某些鄉鎮政府。

  學習班的歷史由來已久,功能也有很多。就近的來看,上世紀90年代中期,宿遷市沭陽縣就開始創辦信訪學習班。因息訪有術,許多地方開始效仿。後因社會詬病和媒體曝光,高層批示徹查,一些學習班停辦,但泗洪縣的學習班卻仍在辦。由於怕訪民出意外,學習班對年老體弱者格外關注,也會為他們量血壓,給點藥吃。如此看來,這些年來,學習班也不是一成不變,只不過,表面上的這點“改進”和“體恤”,仍然改變不了學習班違法的本質。

  學習班之所以屢打不絕,是因為它是某些基層幹部解決拆遷等矛盾的“利器”,與走司法程序解決問題相比,學習班“效率”更高,正如某些學習班的口號“同不同意,進了學習班都會同意”。只是,在學習班裡達成的“同意”意味著,在暴力脅迫下,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很可能已被扭曲和遮蔽。經過學習班的“洗禮”,表面看來問題已被“擺平”,但是這種基於暴力的非法手段,很難在根本上消弭矛盾,相反,在表面的平靜下可能醞釀新的事端。泗洪這幾名上訪者都進了學習班,卻去報社門口喝農藥希望引起社會關注,就是典型例子。

  也許,某些地方官員辯稱辦學習班是基於公共利益,但本質上,這種侵害民眾利益的做法,其著眼點主要仍然是官員的政績,並有加劇矛盾和導致政府失信的不良後果。因此,學習班不應成為基層解決問題的“利器”。由於違背了基本法律精神,學習班的舉辦者本身更需要學學法律法規。唯有回歸法治,才是解決矛盾的正途。(來源:楚天金報 作者:柯銳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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