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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資源服務價格裡的“附加費”需要榨幹水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18 07:42:41


  我們繳水電費時,很少關注它們的價格構成,潛意識裡覺得,政府指導定價的這些涉及民生服務的公共商品的價格一定合理。然而,當媒體把其中的“附加費”呈現在我們面前時,我們不能不目瞪口呆,也不免會生出疑惑:這些“附加費”到底該不該收?有沒有水分?它們最終流向了哪裡?

  單獨地看這些“附加費”,每個計量單位裡所含的附加費也就是一分二分,三分五分的,或者微乎其微,並不覺得它們有嚴重。可是,聚少成多,從收益源頭看,這筆有追問價值的“附加費”就大的驚人。就拿四川的電費來說吧,每度電價裡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7分錢;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1分錢;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83分錢;地方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05分錢;還有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0.1分錢,總計4.68分錢。當然,這些附加費並非只有四川在收取,而是全國各地的電價裡都這想附加費項目,僅是收費額度不同而已,高的達到5分多,低的是2分多。記者按平均4分核計,2013年全國電費“加收”部分就高達2100餘億元,這豈不是個天文數字?

  不僅電費如此,水費、汽油等其他公共服務商品價格裡,大多也含有諸多的附加費。那麼,這些附加費真的合理嗎?收費源頭機構的理由當然冠冕堂皇。不過,“附加費”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有些已經過期,有些增速過快,有些明顯屬於違規。顯然,摻雜附加費的公共商品價格,不能準確地反映市場供需,也擠占價格改革空間。誠然專家所言,清理陳舊不合理的附加基金,通過“費改稅”規範合理的收費,應是新一輪資源價格及稅費改革的題中之義。

  由此可見,職能部門不能任由肆意的附加費盲目存在,應當督促相關的企業公布附加費流向何處,增加價格構成的透明度,讓稀裡糊塗的附加費成為“明白費”。同時,發改委應提供其他方式轉移不合理的附加費,榨幹其中附加費的水分,加快資源商品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步伐。(來源:東方網 作者:黃齊超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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