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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來穗3天須登記”何以備受詬病?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27 05:38:24


  外地人赴穗居住,3天內要向街道報備個人信息;房東、用人單位、地產中介等也要履行報備義務。廣州市政府11月21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工作的通告》,激起社會各界質疑其實際操作難。

  從“來穗登記”制度所引發的巨大反響來看,質疑多於贊同,消極應對多於積極響應,足以說明這一制度本身,需要認真加以檢視。

  人們不難設想,乍一進入廣州城,旅途的疲憊未消,日程安排就得加上“持身份證向居住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有關機構去申報居住登記”這一項,這顯然是一項強加於人的額外義務,有多麻煩自不待言。

  既是一項來穗人員須履行的義務,如何保障其不折不扣地得以落實?有調查顯示,廣州市有800多萬流動人口,面對如此龐大的來穗人口,相關部門能否“管”得過來?“怕麻煩”的心理人皆有之,對於不屑於登記者,又奈其何?如果一些人拒不登記的破窗效應彌漫開來,又不能對其予以有效的處罰,可是要大大損害政府公信力的。

  仔細揣摩這則通告,其實經不起推敲之處還有多處。僅何為“來穗人員”就令人困惑。據有關人員回應,來廣州旅遊、治病、出差、開會等人是不需要登記的,那麼有人以這類名義來穗,又當怎樣鑒別?凡此種種,都使人對這則通告的公信力、約束力和執行力產生懷疑。實際上,“來穗登記”並非這則通告首創,在《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州市流動人員管理規定》等法規中就包含相關條款,那麼過去執行不力,如今再大張旗鼓地宣示一番,就立竿見影了?

  在公民自由遷徙已成潮流的時代背景下,在以開放引領風氣之先的廣州這樣的超大城市,發布這樣一則“來穗登記”規定,著實令人訝異。城市管理者的初衷,或許在於此舉有利於對來穗人員的信息收集,有利於加強管理和維護治安,但再良好的初衷,也需要以便民而不是擾民的方式來實現。該通告在今年8月曾在市來穗局官網上徵求公眾意見,卻並未向媒體通報該徵求意見稿,以致大多數民眾對此並不知情。如果有關部門事先把這些工作做好了,廣泛聽取民意,科學制定實施細則,又何至陷入通告甫一發布就廣受質疑、備受詬病的尷尬?(來源:西部商報 作者:屈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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