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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降低治安拘留年齡,立法還須謹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21 13:58:51


  未滿16周歲的“熊孩子”幹違法的事,法律也拿他們“沒轍”?據報道,近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將行政拘留的執行年齡從16周歲降低至14周歲。

  考慮到未成年人認知能力弱、可塑性強,在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裡,有諸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免除、減輕、從輕處罰的規定。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為例,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14周歲至16周歲的或者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即便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也不予執行。

  然而,近年來,惡性青少年暴力事件屢見報端,施暴者呈低齡化、團夥化,手段成人化、殘忍化,施暴對象往往也是孩子,問題很嚴重,卻有不少“壞孩子”因年齡因素脫離了法律處罰。這也使得這些年來,有不少人主張,降低未成年人承擔違法犯罪責任的年齡。而另一方面,對此的反對聲音也并不低。

  在支持者的立場上,首先,如今未成年人處在信息時代背景下,接受著現代教育與信息洗禮,他們所擁有的社會經驗與立法時的同齡人不可同日而語。認知能力應與法定責任相匹配。其次,讓施暴者接受足够的懲罰,一方面能够讓受害者及其家屬得到精神上的撫慰,讓施暴者接受教訓,另一方面也能够產生震懾作用。最後,這能够避免一些“懂法”的孩子,明知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惡意利用法律規則,游走犯罪邊緣。

  站在反對者的立場上,對相對低齡的未成年人施以控制人身自由的懲罰,將給未成年人的社會化造成負面影響。正如宋英輝教授所言,“從行為自由到行政拘留後封閉式拘禁,所處環境會發生變化,這會對未成年人的大腦發育、性格養成、心理健全產生影響,甚至有可能促成其形成反社會人格,日後矯正的難度更大”。另一方面,更可能讓孩子在羈押過程中惹上其他惡習。

  事實上,對於該項議題,無論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不無道理。這就需要對相關議題,展開更為深入的調研與探討。其中最有必要的是將降低法律責任年齡議題細分為兩個議題,一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二是降低接受治安拘留的年齡。

  更須指出,無論立法結果最終如何,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都遠非簡單的降低法律責任能力年齡或者加重處罰所能解決。我們必須走出當前對於違法犯罪未成年人要麼一放了之,要麼一罰了之的制度困境。一方面,建設和完善具有“提前幹預”和“以教代刑”特征的保護處分措施,以及以此為基礎的少年司法制度,另一方面,營造起更適宜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家庭、校園、社會環境。(來源:新快報 作者:舒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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