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取消了著名商標、名牌等的評比,似乎政府與企業之間少了一條聯系的錢,但是,卻給了政府為企業服務、為市場服務、為消費者服務更多的路。如產品質量問題,如果能够像張茅局長所言,在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中經常曝光一些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名稱和產品名稱,建立黑榜制度,實質就是倒逼企業提高產品質量。這樣的方式,顯然要比評選來得更有力、也更有效。
而企業產品質量好不好、價格是否與使用價值相適應,當然靠消費者用口碑來評價了。口碑好的,當然產品的品牌價值就高。反之,則沒有什麼品牌價值。比起行政評選,消費者的口碑從哪方面說,都要強得多。
需要把握好的是,有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於已經習慣了玩權、習慣了用評選等抓企業的辮子,因此,對於市場監管總局取消著名商標、名牌等的評選,心中會有怨氣,會想方設法地找出一些變異的評選方式。譬如有些地方已經開始圍繞品牌“創造”評選項目了,有的則圍繞高質量發展,“創造”一些評選項目。這一切,都需要警惕,需要擦亮眼睛,不要讓各種評選死灰複燃。(來源:紅網 作者:譚浩俊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