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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評月刊:兩岸高等教育與融合發展 | |
http://www.CRNTT.com 2025-02-02 00: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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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台灣高校學分互認情況來看,其實踐經驗較大陸更為豐富,在形式上也較多樣,主要包括:第一,由台灣教育主管部門支持、面向全台灣高校的學分互認,最具代表性的是“台灣教學資源中心計劃”,該計劃設計了線上教學資源與線下教學活動相結合的教學模式,主要開設暑期通識課程,台灣高校都可加入該計劃進行課程資源開發與學分互認,學生可自由修習,並在專門的課程平台“夏季學院”進行學分認證;第二,特定高校聯盟內部的學分互認,比如由台灣東吳大學、銘傳大學、淡江大學等12所私立高校組成的“優久大學聯盟”,開設了面向聯盟內部學生的校際互選通識課程,學生最多可跨校選修兩門通識課程,通過考核即可獲得相應學分並轉換納入至本校畢業學分要求之中;⑨第三,單個高校面向多元主體的學分認證,一些高校會將自身高質量的跨領域課程資源向其他高校開放,如東吳大學規定其除“創意人文”之外的所有課程均向各大學院校、各種學制的學生開放修讀,實現了課程資源的共享與學分的轉換。⑩ 就兩岸之間高校學分互認情況來看,大陸一些省份的高校與台灣高校開展了校際間的交換項目,其中以與台灣距離最近的福建省高校為典型,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等高校與台灣高校開展有本科生與研究生層次的交換項目。如廈門大學與34所台灣高校簽訂有合作協議,可以選派學生進行一學期的短期交流,雙方高校會將本校相關院系課程或全校課程向交換生開放,學生修習課程經考核合格即可依據成績單在本校進行學分認定與轉換。此外,閩江學院、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等部分福建高校與台灣高校還開展了本科與專科層次的聯合培養人才項目,在學分互認的基礎上實現了人才培養模式的銜接,是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試的典型成果。而諸如浙江、江蘇、北京、上海等大陸較為發達省市的部分高校也與台灣高校開展學生交換項目,交換生所修學分均可互認,大陸中西部省份高校與台灣高校的交流合作則相對較少。整體來看,兩岸高校間的學分互認仍處於自發性發展階段,合作高校的地域分布不夠均衡,尚不具備規模效應。 結合歐洲ECTS以及兩岸高校學分互認現狀的分析,可以認定,當前已經具備建設兩岸學分互認體系的現實基礎,表現有三:第一,兩岸高等教育的課程體系與人才培養模式大體相近,並且語言、文化相通,師生間、學生間交流沒有障礙,具有ECTS所不具備的學生流動性方面的先天優勢;第二,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已有40年歷史,以福建為代表的大陸沿海省份高校與台灣高校具有深厚的信任基礎與成熟的合作經驗,將學分互認體系化、制度化也符合兩岸高等教育發展的現實需求;第三,隨著台生赴大陸交流學習的人數日益增加,建立兩岸學分互認體系也是順勢而為,能夠更好地服務於兩岸青年學生的交流互動,尤其是推動更多台灣青年學生赴大陸交換學習,加深其對大陸社會文化的全面認知。在此等現實基礎上,深入探討構建兩岸學分互認體系的意義、原則與路徑,將更有助於我們依循從宏觀到微觀的認知思路來理解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現實路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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