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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有必要對“槍支”標准重新評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04 15:16:24


 
  即便按照1.8焦耳/平方厘米的嚴苛標准,趙春華的“持槍行為”的現實危害有限。況且,她“根本不知道那是法律意義上的槍”,可以認定不具備主觀惡性,加之也沒有因“持槍”產生什麼不良後果,有關部門可根據《刑法》第13條中,“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規定,為其摘掉“非法持有槍支罪”的帽子。

  近年來,因1.8焦耳/平方厘米的認定標准,已有不少持玩具槍被判重罪的案例。嚴格控制槍支是好事,但也不宜人為制造“高壓綫”,致使刑罰泛化。畢竟,若將真槍的鑒定標准範圍擴大到當事人能頻繁觸及紅綫的程度,那會放低公民入罪的門檻,延伸刑法的規制範圍,偏離打擊違法的初衷和刑法謙抑原則。

  眼下法學界對調整槍支鑒定標准,避免其與國民可預測度差距太大的呼聲日顯迫切。在此情景下,有關部門是時候就此調研論證,以更科學審慎的立法執法回應公衆質疑,彰顯法律的人本關懷。(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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