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延長生育假會抬高就業“隱形門檻”嗎
http://www.CRNTT.com   2021-12-17 19:53:34


 
  全國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蘇文蔚舉例稱,從目前各地對生育假的落地情況看,在女員工生育後休產假及生育假期間,法律規定免除了勞動者提供勞動的義務,但并沒有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關系項下義務做任何的消減,反而對解除、變更勞動合同的權利作出更嚴格的規制。“在延長生育假的假期設置上,應當同時兼顧社會、企業、員工等各方利益,如果延長生育假帶來的成本全部由企業承擔,則會過於加重企業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會對促進女性就業造成影響。”

男女生育假期差異較大 男性家庭角色不容忽視

  從現有政策規定來看,在與生育相關的假期時長上,男性與女性的差異無疑是巨大的。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後明確,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正常產假外,享受的延長生育假由30天調整為60天。同時女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再增加1到3個月的假期。

  也就是說,在北京,一名女性在生育一事上最少可休假158天。而與之相對應的,男性僅有15天的陪產假。

  作為一名新手媽媽,劉盼對於男女生育假期數的巨大差距頗有微詞:“從我懷孕到生孩子的一年多時間裡,我老公只休了15天陪產假,這個時間無論是他陪伴我還是照顧小孩都完全不够。如果男性的生育假期也能適當延長,職場上的性別歧視是不是就能好一些呢?”

  在鄧麗看來,女性在承擔生育的過程中要在身心方面承受極大的負擔、適應極大的變化,如果能有更多假期,她們就能更加從容地應對這種挑戰,更加悉心地照料新生兒。如果男性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共享假期,在特定時期更多地承擔起照顧女性伴侶、照顧新生兒的責任,將會有助於分擔生育壓力和挑戰,構建更加合理、和諧的家庭關系和兩性關系。

  在這一問題上,張翠玲介紹了國際上對於男女生育假期制度的相關經驗:生育假期的種類經歷了女性為主的產假、父母共同使用的父母假以及必須父親享有的父親假,逐步促進了家庭內部養育責任的平等分擔和父母共同育兒。

  “為了提高父親的休假率和休假的實際效果,北歐國家還制訂了不少配套政策。一方面,在經濟補貼上對休假父親采取更加優厚的政策;另一方面,北歐國家還通過調節父母假的休假方式來將父親培養成為照顧嬰兒的熟手。”張翠玲介紹說。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