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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出庭喊冤 不肯坐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14 17:38:03  


  中評社台北10月14日電/陳水扁13日在二次金改案二審遭改判18年重刑,14日他再就教唆偽證案到高院出庭。不過陳水扁在法庭上站了將近2個小時辯解,法官3度請扁坐下講都遭拒,扁還稱“這樣比較習慣”,堅持站著陳述。

  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出庭時,隻字未提13日的判決,反而堅稱自己沒有指使幕僚做偽證,其幕僚所做偽證都是出於自發。

  陳水扁遭控在2006年7月間,於官邸開會時教唆“總統辦公室”前主任林德訓等人在“國務機要費”偵查期間作偽證,該案一審扁遭判2月徒刑。林德訓因為“自發性作偽證”,已被判刑2月確定,由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執行。不過檢方認為扁犯行重大,只判2個月刑期過輕,因而提起上訴。

  陳水扁今天開庭時為自己辯解,宣稱機密費確實都用於外交,且林德訓等人的說詞都與他無關,站了進2個小時為自己辯解、喊冤,期間法官數度要扁坐下說,扁還回應,“這樣比較習慣。”且過程中隻字未提昨天的二次金改案判決。

  扁表示,他2006年8月7日第一次接受查黑中心陳瑞仁檢察官偵訊時,就向陳坦承SOGO禮券的發票是妻子吳淑珍向醫師太太蒐集的,“發票與夫人有關”,一審判決及檢察官指控他在官邸召集馬永成、林德訓作偽證,完全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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