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各表”正視歷史與現狀
2000年謝院長擔任高雄市長和民進黨主席時,即提出以“中華民國憲法”回應兩岸關係,2005年擔任“行政院長”時持續主張,去年提出“憲法各表”,此次在北京公開再提出,“憲法”主張是謝院長十二年來一貫的、穩定的主張。
“憲法各表”的核心是:以1949以來的台海現狀為基礎,主張“中華民國憲法”治理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治理大陸,“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九四六年在南京制定,七次在台灣“修憲”,有大陸聯繫,有深厚的台灣內涵,兩岸經由“憲法”是特殊關係。
台灣方面:“憲法各表”兼顧主流民意非常關心的“對等、互不隸屬、台灣主體性,且“憲法”本身即有高度主權意涵”,以及以“憲法”的“最高層次”和“民主條文”的超穩定結構(“修憲”須超高門檻),保障台灣各種意願的人民,讓大家有安全感,也讓大陸、美國有安全感。
“憲法”保障台灣人民對未來的“民主選擇”,2300萬人民可以決定未來,也就是有各種可能,不排除任何選項,但改變現狀的門檻很高,須“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代表四分之三同意,提出“憲法”修正案交由選舉人復決,須選舉人總額二分之一同意(不論投票率多寡)才能改變,以目前選舉人數,約須825萬,台灣迄今從未有任何投票超過此數,此門檻確保了對內對外的穩定性。
“憲法各表”已經得到包括許信良在內的相當多意見領袖的讚賞,對比之下批評並無說服力,侷限在少數個人,也未能提出絕大多數人民能接受的方案。相信“憲法各表”將能得到民進黨多數支持者,以及台灣絕大多數民眾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