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銘山:造假賣假其實就是沒有廉恥、缺少敬畏
大規模的文物造假,我覺得確實是大陸的問題。為什麼呢?就是大陸曾經“合法造假”,這是造假的根源。最早的時候,在70年代,我認識幾個在蘇州的老畫家,他們說我們的文物商店為了賺取外匯,當時就用仿製品去賺取境外遊客的兌換券。
“造假賣假”曾經合法化很多名畫家參與
大陸那個時候通行兩種貨幣,外國人或者香港、台灣的人到大陸來的時候,不是直接兌換人民幣,而是拿了美金去換成兌換?。當時的兌換券在我們大陸,如果再賣給普通老百姓的話,還可以再多賣一倍的錢,因為兌換券可以到友誼商店買普通商店沒有的一些東西。
當時大陸外匯稀缺,政府想盡辦法爭取外匯,出口創匯曾經是很多企業和部門努力的目標,也是評價企業效益的重要指標。它有一個根源就是當時帶有愛國行為的“合法造假”,政府當時鼓勵民間的工藝廠和民間的某些集體企業仿製一些藝術品,比如郭沫若先生定的一級文物,武威雷台出土的漢代“馬踏飛燕”,被做成中國大陸的一個旅遊標誌,後來就專門授權給什麼機構去仿造。授權仿造就是仿製一批同等規格工藝的東西,就是說那個時候國家鼓勵這種事情。國家鼓勵的東西,在當時人門的思想意識當中,文物買賣是犯法,而工藝品買賣能夠為國家賺外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