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就是拍賣公司,起碼從本意上講,你不要因?收不到東西,就賣假貨濫竽充數;甚至於僅僅為了賺個圖錄費,就拍賣假貨。以前我說,百分之七十拍賣公司要關掉;剩下來的百分之三十,要把水準提高。現在的拍賣會,越看越沒勁,跑去看看,沒東西。就是我們可能覺得剛在哪裡拍賣過的拍品又出來拍,感覺“沒東西”,但人家覺得“還可以”。所以我覺得,對於文物製假賣假問題,大家要呼籲,要讓人們覺得製假賣假是令人羞恥的東西。如果大家認同這種製假賣假的行為是令人羞恥的,並且能夠實現有效管理,我們中國的文物拿到世界上去的話,就不會有人說什麼。
輕易說“假”也是不負責任
現在還有一個現象,就是如果你去展覽的話,說實在的,在中國對具體文物說真的人,不太敢說,但是說假的人到處都是。你這張沒有可靠來源和檔案的畫,10個人走過,如果2個人說“真”,已經不容易了;而其它8個人,講“不對”很容易、無所謂,因為他們是不必負責任的。所以,我覺得以後,對於判斷真僞的問題,應該慢慢地重視起來,包括我們今天召開論壇的話,曹總把它提出來,也促使大家思考。
文物造假、銷售以及收藏這個行業有其特殊性,存在一定的法律空隙,有些問題法律管不著。比如賣假貨,有人今天從潘家園拿來假的佛像,五十塊錢轉手就賣了五十萬,賣給了誰誰,賣了的人敢毫不掩飾地說自己有多厲害。可是你看好了,如果誰今天弄了一張假支票給某某公司,他就是喝了酒也不敢說。
所以呢,這不僅涉及到信仰和道德的問題,法律跟不上,也是個問題。
曹興誠:拍假貨不犯法難怪市場假貨成災
目前中國大陸的文物管理政策,基本上不去嚴管造假、賣假;可是對出土文物的販售則加以重罰。這樣變成造假無罪,賣真有罪;所以等於變相的逼使文物走向造假一途。以前文物局准許拍賣歷代銅鏡,原因是把這些都當成假貨;換句話說,假的可以拍,真的就得撤拍,那就難怪市場上假貨氾濫了。
董國強:曹總說的,我同意他的觀點。無論什麼時候,假藥、假酒,連假雞蛋都有,在這種情況下,你說沒有假畫我就奇怪了,你想想那個利潤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