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區建設需大局觀與整體觀 穩步推進、重點落實
深刻與科學理解《意見》所提出的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對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非常重要。中央提出的是“探索”與“意見”,並不是“規劃”與“方案”,即是指導性的、方向性的,是可探索的,是需要不斷完善與發展的,更要積極推進與落實的。
福建省各縣市都希望積極參與兩岸融合示範區建設,並得到重視與政策支持,示範區建設不宜形成區中有區、園中有園、區園叠加,各地區可以依據自己的條件、優勢與財力推進兩岸融合發展,避免地區之間競争。省政府需要統籌協調,有序引導,在全省全域範圍內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或制度建設。同時,應調整工作思路與方式,要充分認識到兩岸融合發展或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是一個長期過程,要穩步推進,求穩不求快,求實不求多。
融合發展顯然不衹是大陸單方面的政策所能完全決定的,還涉及台灣當局的政策導向以及外部環境的影響。我們要在堅定“反獨”、“遏獨”的同時,仍要高舉和平發展大旗,要持續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但要有新的策略與方式,要處理好“反獨”與推進融合發展的關係,目前則應以大陸為融合主場,即主要以推進單向融入式融合發展為主,在未來條件發生變化後再推進兩岸雙向深度融合發展。
中央是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引領者,確立兩岸融合發展的目標與方向。地方政府尤其是福建省政府是兩岸融合發展具體規劃者與推進執行者,要提出與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方案,穩步推進。目前民間民企是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行動者與參與者,要充分發揮兩岸民間民企力量,需要給予足夠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