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港台交流所形成的“雙重認同”,並没有形成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相連結的“共同認同”,甚至一度與大陸(內地)產生離心力。雖然港台過去以“保持中華正統”自居,港台互嵌社群也形成“雙重認同”,但近年來並未或鮮有上昇到中國人、中華民族的“共同認同”。反之,在港台分離主義和外部勢力操作下,一些人產生了“香港人和台灣人都不是中國人”、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相排斥的離心式身份認同。而粤港、閩台融合發展的目標很明確,就是要讓香港同胞、台灣同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深化文化認同、民族認同、國家認同。
第三,港台融合力量主要來自民間、自下而上的局部構建,並不具備官方主導或自上而下的國家級戰略規劃,因而是片面融合。台當局依照《港澳關係條例》由陸委會主責香港事務、管理和服務在台港人,並與香港建立了“協進會-策進會”、“台北辦-香港辦”的互動機制,但由於兩岸政治關係的限制,港台官方從未自上而下推動融合發展,也從未提出過“融合”的概念,港台融合的基本樣態,都是民間自發形成的。相比之下,從《大灣區規劃》到《示範區意見》,粤港、閩台融合發展都有自上而下的官方主導。
綜上所述,港台融合是先有實踐、再有認識,雖然具有局部性、片面性,以及特定歷史局限性所產生的消極性,但隨著香港由亂入治、由治及興,港台關係有望重回正軌,故港台融合發展的內涵與價值需要被重新認識與挖掘。尤其是在兩地融合、兩岸融合的大背景下,我們要把港台融合發展裡面好的、成功的、可借鑒的經驗提煉出來,把港台融合發展裡面有利於發揮民間自主性、社會能動性的模式總結出來,再結合大灣區建設的有益經驗,反哺福建兩岸融合示範區的建設、助力閩台融合發展。
對福建示範區建設的啟示
《意見》公開發佈一年多,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各方面建設正在如火如荼展開,重要的是,如何真正發揮“示範”、“新路”的效應,構建出具有創新性、對台號召力的政策體系和話語體系。現提出四點思考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