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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論壇:論西南民族地區涉台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25-11-30 00:08:36


 
  2016年,台灣“原住民議事聯盟”與湖南郴州華漢棲河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簽署建設台灣風情精品園項目框架協議,此後這一項目在推動兩岸少數民族地區農業合作上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目前要總結相關經驗進而向其他民族地區推廣,並從如下方面開展工作:首先,合作目標要突出“台”字號特色,大力推廣台灣水果、生態農業精品深加工、台灣風情美食、台灣少數民族歌舞表演;其次,合作內容要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採取“公司+基地+貧困戶”的運作模式,從而更多為民族地區提供就業崗位;最後,合作手段要在引入“原住民企業”先進技術的同時,更要吸納其管理模式及運作模式,並在此基礎上實現兩岸農業生產要素及市場環境的互通雙贏。

  其次,要吸引台灣“原住民企業”人才,提升大陸民族文創產品水平。

  開發文創產業是台灣“原住民企業”的優勢所在,起步早、種類多且藝術色彩強尤為外界稱道。學習其將手工技藝和古老習俗的融會貫通之道,對於拓展兩岸民族產業的合作範疇具有啟示意義。2024年8月,台灣排灣族的雷勇生和許瑞玉夫婦赴陸觀光期間,將甘肅陶罐元素和台灣排灣族的特色裝飾相結合,進而推出兼具西北/東南不同地緣文化的小陶罐文創產品,就此看出,加強同“原住民企業”的接觸交往,並採取靈活方式將其經營者、專家及部分資深員工轉化為大陸民族地區的經濟建設者,這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變民族地區文創產品“多而不精”“價低利薄”的情形,進而為兩岸民族產業合作提供新的助力。

  其三,拓展“原住民企業”銷售渠道,構建兩岸民族服務業“雲交易”平台。

  2009年達成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為兩岸民族地區的經濟合作創造了前期基礎,但“原住民企業”進入大陸市場仍然面臨“通關難、稅費高、回款慢”問題。可考慮在既有基礎上,嘗試推進電商平台以及網紅直播帶貨等方式來推動島內民族產品的B2B 營銷。在此過程中,可以適當參考島內“少數民族文化發展法”的相關做法,對參與大陸服務業的台灣地區“原住民企業”給予一定的支持,包括稅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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