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學領域
《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
四、常規領域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及其所附第一、第二、第三號議定書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的《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誘殺裝置和其他裝置的修正議定書》(修正的第二號議定書)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的《關於激光致盲武器的議定書》(第四號議定書)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的《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第五號議定書)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所附的《關於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
《武器貿易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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