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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會社監委是紅會養的公關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18 11:20:39  


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微博截圖。
  知名爆料人周筱贇13日上午爆料稱,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實質就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以下簡稱“紅會”)養的公關部,而其實際控制人王永和紅會之間涉嫌商業利益交換關係。王永13日上午回應稱,自己是紅監會中發出質疑聲最多的人之一,周筱贇對於他的監督完全是“誤傷”。

社監委經費無法獨立? 

  4月28日,紅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表示:“紅監會的運作經費全部由其委員自籌,如果重啟郭美美事件調查將保證獨立性和公正性,我們也相信紅監會的調查一定會以事實為准繩。”王永在接受採訪時也稱,目前紅監會的運作經費確實是由一位委員捐贈。

  周筱贇指出,從《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章程》來看,紅監會不可能獨立。記者查到,中國紅十字會官網在2012年12月30日發布的《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章程》其中第24條明確規定:“中國紅十字會應當為社會監督委員會開展監督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經費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第25條規定:“中國紅十字會應當為社會監督委員會及其秘書處日常辦公提供辦公場所及設施。”

  周筱贇分析說:“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實質就是紅會養的公關部。”此外,針對王永所說的紅監會目前所有的工作經費由一位委員捐贈的說法,周筱贇稱,這一捐款打到哪裡是個問題。

  周筱贇稱,如果捐款打到私人賬戶,以募捐名義卻用私人賬戶接受捐款,這就屬於小金庫,涉嫌非法集資;如果捐款是打到王永所在公司的賬戶,則王永公司事實上控制了紅監會;如果捐款是打到紅會賬戶,則拿經費需要紅會批准,趙白鴿簽字,紅會的財務、出納蓋章才能支取經費,那麼,紅監會還是靠紅會養著。 

王永和紅會涉利益交換?

  此前,有媒體報道,紅會的常務副會長趙白鴿近日當選2013年中國十大品牌女性。網友“五岳散人 ”5月2日質疑說:頒獎機構為品牌中國產業聯盟,該聯盟的秘書長王永同時也是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對此,王永在微博回應:如有任何利益輸送,定當擔責。 

  周筱贇在13日的爆料中進一步指出,品牌中國產業聯盟不是其宣稱的學術性NGO,而是一家商業公司,並且懷疑“王永和中國紅十字會涉嫌商業利益交換關係”。

  記者在民政部的官網上確實沒有查到“品牌中國”的信息。周筱贇稱,品牌中國沒有在民政部登記注册,實際上是一個商業公司。其工商注册資料顯示:公司全稱是“品牌聯盟(北京)咨詢有限公司”,是由王永和他夫人陳默開的夫妻店,法人代表是王永,成立於2002年,注册資本100萬元。

  周筱贇稱,“品牌中國產業聯盟”收錢的商業活動“中國品牌節”曾請紅會當主辦單位,並拿出來一份標注為2007年6月13日中國紅十字會下發的紅頭文件。文件顯示:紅會成為“中國品牌節”相關活動的支持單位和主辦單位,副會長郭長江出任“中國品牌節”組委會主席團成員。

  此外,周筱贇還提供了“中國品牌節”的收費價目表,上面顯示:嘉賓席位3800元/席、貴賓席位38000元/席、頂級貴賓席位88000元/席。 

王永回應稱被誤傷了

  13日,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在其微博回應,稱已經關注到爆料,並表示將會對涉及社監委的相關內容給予說明。

  王永也通過微博回應稱,自己是“紅監會”的實際控制人,這個說法不符合常理。按照社監委章程,社會監督委員會由專家學者、志願者、捐贈人及其他社會人士等各界代表15至25人組成。委員會議的召開須有2/3以上的委員出席,做出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1/2以上的委員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王永稱,周筱贇或許覺得紅會有些地方做得不好,需要監督。在他眼裡,社監委是紅會的辟謠機構和公關部,而自己又是社監委的新聞發言人,相對來說發出的聲音又較多,所以容易被他誤解為是社監委的控制人。王永稱覺得自己被質疑是被誤傷了。

  王永還解釋稱,品牌中國產業聯盟是在香港特區依法注册的社團,需要在北京有一個專門的執行機構。也就是說,社團是一個NGO,但活動需要有一個公司來承擔。2007年,他們和紅會共同搞一個論壇,讓更多的人了解公益。在這個商業活動中,他為紅會募捐,一分錢都沒有拿。(時間:5月14日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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