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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銀行賬戶上的錢怎能說沒就沒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26 16:03:18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多地銀行存款頻頻“失蹤”,浙江杭州42位銀行儲戶放在銀行的數千萬元存款僅剩少許甚至被清零;瀘州老窖等知名企業存款也出現異常,近3個月就有存在銀行的5億元不知去向。同時,義烏、南京、湖北等地也出現了儲戶存款失蹤事件。

  中國人有儲蓄的傳統,對很多人來說,一個天經地義的常識是,錢躺在銀行裡,沒有自己的允許、沒有自己的密碼,這筆錢應該是安全的,是別人取不走的。然而,多起離奇的存款失蹤案,卻顛覆了這樣的常識,連躺在賬戶上的錢也能不翼而飛,一下子就擊穿了很多人的安全心理防綫。

  正如央行有關人士所說,類似這樣的事件即使是個案,也不應發生。是的,這樣的事件是不可觸碰的底綫,只要發生一起,就足以撕開公衆對銀行天然信任的口子。但事實上,類似事件前些年就發生過多起。2005年,湖南衡陽市民胡某將1500萬元存入銀行,不久後卻只剩下600元。2009年,儲戶張某將900萬元存入銀行。存款到期後,卻發現已被銀行營業部主任何衛華轉走,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據稱,最近這幾起存款失蹤案件中,有銀行內部管理缺失的原因,也有儲戶貪圖高收益被人鑽了空子的原因,它們大多跟“貼息存款”有關——即便如此,銀行也未必就能擺脫失責的幹系。監管部門早已叫停“貼息”行為,明確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檔次;另設專門賬戶支付存款戶高息”。當儲戶頻頻掉進“貼息”陷阱時,應該問一問,銀行有沒有盡到起碼的提醒告知義務?

  現實生活中,存款被冒領、丟失之所以索賠難,是因為多數商業銀行往往習慣於將責任推到員工個人甚至是“臨時工”身上,而且,出事後一些銀行頻頻要求儲戶自己取證,否則對“丟錢”不負責。小小的儲戶想要證明銀行有責、自己無辜,談何容易。為保護處於弱勢的儲戶的權益,有必要採取舉證責任倒置,由銀行自證沒有過失。

  也就是說,法律不能厚銀行而薄儲戶。這很容易令人想起7年多前的許霆案。當年,他因在一台失靈取款機上“惡意取款17.5萬”而獲刑。2013年,翻版許霆案又在廣東出現,25歲的湖北襄樊籍青年於德水因從一台故障自動取款機中非法取現94150元而被提起公訴。如果許霆和於德水是不可原諒的,那麼銀行和ATM機的廠家又當如何?更令人心情複雜的是,2012年,英國《每日郵報》網站曾報道,英國一台ATM機發生故障,在顧客取款時會吐出雙倍數額的現金,匯豐銀行卻表示不會追討多支付的錢,因為錯的是銀行,顧客不必為此負責。

  存款失蹤案不能成懸案,人們在等待這些案件都能有一個清晰而公正的結果。進一步說,要保護好儲戶的合法權益,使儲戶免於“防火防盜防失蹤”的焦慮乃至恐懼,除了需要呼喚世界通行的存款保險制度早日出台之外,還要破除部門利益的樊籬,堵住法規的漏洞,以此修補銀行搖搖晃晃的公信力。(來源: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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