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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老虎咬人事件”檢驗公共表達邊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27 13:14:12


被老虎咬傷女子展示傷痕
  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老虎咬人事件又有新進展。22日下午,傷者父親趙先生到延慶法院正式起訴涉事動物園,索賠154萬餘元。原告認為,在被告有救助義務但沒有及時、有效救助的情況下,沒有法定救助義務的周某下車施救原告趙女士的行為沒有任何過錯,其行為的性質應當屬於“見義勇為”。

  按照規定,見義勇為是指不負有特定職責的公民為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免受侵害,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排除治安災害、自然災害或采取其他措施進行保護和援救的合法行為。那麼,上述事件中,施救者周某是被救者趙女士的母親,親人救親人是否屬於見義勇為,還真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法律問題:母親不具有救助的特定職責,她的救助是一種本能,但客觀上也指向了其他個人權益免受侵害。

  “老虎咬人事件”是輿論關注的熱點,人們當然可以對此發表各種各樣的觀點。但既然是公共表達,就應該堅持公共表達的邊界:以事實和理性為基礎,充分尊重和保護表達對象的權利。只有如此,公共輿論才能向著理性的方向發展,而不至於形成輿論暴力。

  客觀地說,老虎咬人事件本身非常複雜:女子下車行為,到底是一種無視規則的任性,還是園區提醒不到位的結果?女子被咬慘劇,到底是其任性之後的咎由自取,還是園區救助不及時釀成的後果?母親救女兒的行為,到底是應該承認的見義勇為,還是母親只是一場事故的另一名受害者?這些問題需要專業判斷,需要以事實為基礎,需要客觀冷靜的分析。但在碎片化和情緒化的解讀中,一些人觀點先行———只要他們覺得女子有錯,女子所有的遭遇就不值得同情,就不需要討論,女子任何表達只能讓人發笑、添堵。

  大家在參加公共討論時,可以有自己的立場和判斷,但應該以事實和理性為基礎。這裡的事實,包括客觀事實,也包括法律事實,如果公衆并非專業人士,或者對事實了解不多,就應該耐心等待真相,或聽取專業人士的判斷。至於理性原則,應該表現為表達時的邏輯與克制。即使對被咬女子有反感,也應該認真分析這種反感是否有依據,是否偏激。否則,再說得頭頭是道,也可能形成輿論暴力。(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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