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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號轉網試運行開啓 運營商亟待查漏補缺
http://www.CRNTT.com   2019-11-15 14:40:21


  歷經十年試點,攜號轉網新規終於落地。11月11日,工信部印發《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攜號轉網的相關系統已於11月10日上綫試運行,11月底正式覆蓋全國,而《規定》將為攜號轉網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規定》明確了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的九類行為。業內人士表示,《規定》的落地為運營商的攜號轉網競爭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將促使三大運營商不斷提升服務。

新政落地

  按照《規定》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有妨礙服務、幹擾用戶選擇、阻撓攜轉、降低通信服務質量、比較宣傳、虛假宣傳等九類違規行為。據悉,該《規定》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此次印發的《規定》中,為維護公平競爭環境,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在攜號轉網服務以及相關資費方案的宣傳中進行比較宣傳,提及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名稱(包括簡稱、標識)和資費方案名稱等;不得利用惡意代客辦理攜號轉網、惡意代客申訴等各種方式,妨礙、破壞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攜號轉網服務正常運行。為保障攜號轉網用戶的權益,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將攜號轉入用戶視同為本網新入網用戶,嚴格落實電話用戶實名登記有關規定,并確保攜號轉入用戶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同等權利。

  此外,《規定》還提出,電信企業應向用戶做好風險告知。明確告知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服務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損失,并需要獲得用戶確認。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是維護用戶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攜號轉網是由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的一項電信服務,用戶可以依據本規定向電信業務經營者提出申請,辦理攜號轉網。電信業務經營者應明確服務辦理條件和流程并向社會公開,以保障用戶在辦理“攜號轉網”過程中規則更加透明,流程更加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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