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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騰植物人的規定該改了
http://www.CRNTT.com   2021-10-22 18:06:25


  一年多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因患腦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為能力。然而,家屬申請傷殘鑒定證明時,卻被要求王先生必須親自到醫院進行鑒定。折騰來折騰去,到定點的楊浦區中心醫院一看,他們根本就不檢查,直接寫病歷。家屬質疑,只是看一看就寫結果了,為什麼要折騰人?

  從周折的辦事過程中,看到家屬給植物人親屬辦一個殘疾證實屬不易。原來收治的醫院,不是做肢體殘疾類傷殘鑒定的定點醫院,植物人的診斷結果不算數,到定點醫院呢,請救護車太貴,只得請朋友幫忙,搬上搬下。真是折騰病人、折騰家人、折騰朋友。

  然而,嚴格來說,醫院沒錯,街道和社區服務中心也都沒錯,那錯在哪裡呢?顯然是一個流程的問題。植物人本身認知能力已完全喪失,無任何主動活動,按理說,預約勞煩一下定點醫院的醫生上門,有了其他醫院的診斷結果,也就是看一眼的事,省時省力啊。難道非要植物人“本人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前往指定醫院”?

  醫院要多體恤病人家屬的不易,既花錢還折騰人的流程,就應該改改。不能因為文件規定是這樣,就一定要刻板執行。如果怕人冒領殘疾證,辦法也多得是。從流程來看,定點醫院的醫生也沒有進行嚴格的複核和審查,只是將原來醫院的診斷抄了抄。那麼,這個“植物人上門辦證”的意義何在?

  服務市民、方便市民,優化流程沒有止境。王先生的遭遇告訴我們,要提升服務市民的水平,第一道關口,就是要站在患者的角度來看問題、想問題,換位思考,優化流程。而其他部門,像街道、社區服務中心、殘聯等,遇到這樣不合理的規定,也要及時反饋,而不是面對市民的求助,僅僅拿出文件“按章辦事”。

  總而言之,植物人辦殘疾證要親自上門的不合理規定,是該改一改了。(來源:楚天都市報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評論員:吳雙建 繪圖: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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