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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環:一國兩制十七年 香港未來怎麼走?

http://www.CRNTT.com   2014-09-11 00:16:55  


 
       從籠統處理到清晰表述

  中央治港思路的變化首先體現在表述和論說上。

  儘管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的表述是一貫的,也是清晰的。但在這一方針政策的具體落實過程中,給出的指導與建議經歷了一個由綜括到具體,由籠統到清晰的過程。這在今年以來圍繞政制發展的論述中表現的尤為明顯。

  香港回歸的頭幾年,中央對香港秉持“粗放型”的管理,對特區政府讚揚、鼓勵居多,期望特區政府發揮聰明才智,管理好新成立的特別行政區。所謂“井水不犯河水”,這實際上是某種“隔離”策略。然而,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時代,“井水”、“河水”各不相干恐怕是一種很難實現的理想。2003年沙士襲港,百業凋敝,為提振香港經濟,中央及時推出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並開放自由行,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施政,這可以說是中央繼1997年金融危機後又一次為香港送“大禮”,是內地為香港的一次“輸血”。

  2003年“七一大遊行”,《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本地立法被迫無限期押後,2004年4月6日人大常委會釋法③,4月26日頒佈《決定》④,2005年董建華辭職,……這一連串的動作既是對香港現實情況的回應,也顯示中央開始在香港問題上“有所作為”。或許,2004年9月19日,中國共產黨的一個《決定》⑤可視為中央決意直面香港管治問題的開始,在這個《決定》中,提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

  此後,中央逐漸把香港經濟與社會發展納入國家的規劃,從治國理政的高度來重視香港的發展。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十一五”規劃)首次把香港納入其中。2011年,“十二五”規劃中港澳部分單獨成章。200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仍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視為“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重大課題”。

  面對香港社會不斷出現的新問題,中央政府也通過文件、領導人講話等傳遞出具體信息,開始對香港提出一些要求:如加強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瞭解,準確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實質,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等。2012年,中央進一步明確表示,“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是在香港實踐‘一國兩制’的核心要求和基本目標。為此,必須堅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保障香港社會各界利益、支持香港積極開展對外交往和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⑥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報告以更為簡潔明晰的語言表述,“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2014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延續了之前的表述,但適逢香港社會出現“佔中”行動、兩地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勢、政制發展問題又引發較大爭議,傳遞出了新的信息。

  香港回歸17年,一代人已經成長了起來。但香港在管治上舊有問題沒有解決(如行政立法間緊張關係),新的問題又不斷出現(兩地摩擦與矛盾、甚至有主張“港獨”的聲音)。香港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香港治理的良方又在哪裡?中央政府的一個初步判斷是對“一國兩制”方針的理解仍不夠全面與深刻,所以加強這方面的解說與宣傳就首當其衝了。從2013年開始,圍繞“佔中”行動、政改等香港重大事件,中央政府首先強化了宣傳、輿論攻勢,而白皮書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於中央而言,就是要通過各種管道、方式“講清講楚”,直面以前回避或不太宣講的問題,如一國與兩制的關係,愛國與港人治港的關係等。這也許可視為又一個“回歸工程”,以“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正本清源、匡正祛邪”,讓香港的某些問題包括政制發展等重新回到法律的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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