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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網購仿真槍被判無期:法律不應機械適用

  1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由於審判“量刑明顯不當”,將再審名噪一時的“少年網購仿真槍被判無期”案。公安部門出於治安管理的目的,出台國標嚴控仿真槍標准,有其合理性,但是,出於行政管理目的而制訂的仿真槍標准,是否該在法庭上機械套用《刑法》?這樣是否符合《刑法》的立法本意?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改革,就是要打破“公安做菜,檢察院上菜,法院吃飯”的被動格局,法院不能做消極的行政標准的接受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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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決定再審網購仿真槍獲無期案:量刑明顯不當

  網購仿真槍獲無期徒刑的少年“軍火販”劉大蔚等來了再審。10月1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審對劉大蔚判處無期徒刑,量刑明顯不當。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綫今年2月23日曾刊發報道《“網購仿真槍獲無期徒刑”少年獄中申訴》,披露四川少年劉大蔚2014年在台灣一家“生存游戲(類似大陸的“真人CS”——記者注)網絡旗艦店”網購了24支仿真槍,最終被海關查獲、直至入刑的情況。 …【详细】

網購仿真槍獲無期少年父母:望兒子早日無罪獲釋

  ■專訪人物:胡國繼,女,1973年生,劉大蔚之母;劉行中,男,1970年生,劉大蔚之父,二人均系四川大竹縣人。   ■專訪背景:四川大竹縣18歲小夥劉大蔚因網購24支仿真槍被訴犯“走私武器罪”,2015年4月,福建泉州市中院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同年8月,福建省高院維持原判。2016年10月18日下午,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昨晚,華商報記者采訪了其父母。 >>談申訴:每月至少去福建 …【详细】

少年買仿真槍被判無期,合理嗎

  10月1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由於之前的審判“量刑明顯不當”,將再審名噪一時的“少年網購仿真槍被判無期”案。   這起案件最初進入公衆視野是在2015年4月。當時,被告因從台灣購買20餘支仿真槍,被控犯有走私武器、彈藥罪,一審被當地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福建省高院在二審中維持了原判。   此後,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該案量刑過重,且對槍械認定標准的適用有不合理之處,應當適當 …【详细】

一個花季少年緣何被判無期?——劉大蔚走私武器案的法律分析

  2013年8月,劉大蔚通過QQ與台灣賣家“碧海藍天”商談購買槍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後,他在台灣賣家提供的網址裡選購了24支仿真槍并將相應的槍支型號發給了台灣賣家。槍支貨款和代購服務費共計30540元。2014年7月15日,為逃避海關監管,賣家將24支仿真槍藏於飲水機箱體內部,輾轉交由台灣、廈門、泉州、金門等物流、進出口公司進行報關、繳納關稅、轉運。7月22日淩晨,該批槍支被石獅海關緝私 …【详细】

仿真槍疑局

  10月18日,福建高院官方宣布,該院依法作出決定,將再審劉大蔚走私武器案。法院複查該案後認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原審劉大蔚無期徒刑,“量刑明顯不當”。   2014年,18歲小夥劉大蔚通過QQ向台灣賣家網購仿真槍24支,隨後這批貨被福建石獅海關緝私分局查獲。鑒定認為,其中20把具有致傷力,屬於“槍支”。2015年4月,福建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2015年8月,福建 …【详细】

“假槍真罪”的司法爭議

  四川20歲少年劉大蔚因網購仿真槍而被判無期徒刑,這一刑罰引起不少人關注。在隨後召開的“假槍真罪”解決出路研討會上,多位參會律師呼籲,目前中國槍支認定標准滯後,仿真槍案量刑畸重,亟須修法。 仿真槍案多發   35歲的馮昕,正在等待最高法院對其二審判決的核准,他此前被法院認定犯走私武器罪,按法律規定應判決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法院認為如嚴格按法條判決過重,罪刑不相適應,遂在法 …【详细】

買仿真槍判無期,別再有這種荒唐案了

  2014年,時年18歲的四川小夥劉大蔚,花30540元網購了一些仿真槍,被福建省石獅海關查獲,去年4月,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而10月1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宣布,該院以“量刑明顯不當”為由再審此案。   其實,近年關於“仿真槍案”的刑事案件很多,判決結果往往發生戲劇性變化。比如,2009年,在廣州販賣玩具的小販王國其因販賣20支仿真槍,被一審判處10年有 …【详细】

審判公平考驗法庭智慧

  2014年,時年18歲的四川小夥劉大蔚,花30540元網購了一些仿真槍,被福建省石獅海關查獲。去年4月,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而10月1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宣布,該院以“量刑明顯不當”為由再審此案。   近年關於“仿真槍案”的刑事案件很多,判決結果往往發生戲劇性變化。比如,2009年,在廣州販賣玩具的小販王國其因販賣20支仿真槍,被一審判處10年有期徒刑 …【详细】

仿真槍按真槍定罪量刑,法律不應機械適用

  10月18日,福建高院官方宣布,該院依法作出決定,將再審劉大蔚走私武器案。法院複查該案後認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原審劉大蔚無期徒刑,“量刑明顯不當”。   2014年,18歲小夥劉大蔚通過QQ向台灣賣家網購仿真槍24支,隨後這批貨被福建石獅海關緝私分局查獲。鑒定認為,其中20把具有致傷力,屬於“槍支”。2015年4月,福建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2015年8月,福建 …【详细】

網購仿真槍被判無期案再審,還有什麼期待

  據新華社10月19日消息,劉大蔚走私武器案有新進展,記者19日從福建省高級法院獲悉,該院認為原判量刑明顯不當,決定再審此案。該案曾受廣泛關注,其再審結果對於今後此類案件的辦理也將有一定指導意義,相信法院會依法審慎作出公正判決。   筆者這裡簡單回顧一下該案的經過。2014年,劉大蔚通過某網站跨境網購了24支“仿真槍”,後被海關查獲。經公安機關鑒定,其中20支具有致傷力,被認定為槍支。20 …【详细】

劉大蔚走私武器案再審應先去標簽化

  備受輿論關注的劉大蔚走私武器一案有了最新消息。記者19日從福建省高院獲悉,該院已依法決定將再審此案。   如果援引官方的案例名稱“劉大蔚走私武器案”,可能多數讀者會不以為然。但若換成公共輿論場上的標簽“19歲少年網購24支玩具槍被判無期案”,應該會有不少人要為這名少年喊冤了:買玩具槍也犯法嗎?而且還要判無期?典型的司法不公嘛。   不妨回過頭來看看這宗個案的簡要案情:2014年,劉 …【详细】

仿真槍案再審,“以審判為中心”須告別部門立法

  日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該院依法作出決定,將再審劉大蔚走私武器案,認為“量刑明顯不當”。2014年7月,18歲小夥劉大蔚通過QQ向台灣賣家網購仿真槍24支,尚未收貨便被福建海關查獲,2015年4月,福建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2015年8月,福建高院維持原判。   劉大蔚曾在法庭表示,“請用我買的槍槍斃我”。一個無期徒刑被告看似自求重刑的表達,道出了仿真槍案 …【详细】

少年買仿真槍判無期 法律不能冰冷無情

  2014年7月16日,時年18歲的四川達州小夥劉大蔚,花30540元網購了這些仿真槍。當月22日,該批槍形物被福建省石獅海關緝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查獲。8月31日,劉大蔚被刑拘,隨後因涉嫌走私武器罪被逮捕。2015年4月30日,泉州市中級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   一個剛滿18歲的少年,因為購買一批仿真槍,被判無期徒刑。一邊是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情節特別嚴重,且無任何減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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