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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三憲:重讀鄧小平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8-09 00:24:56  


兩岸不同於歐洲,但歐盟整合的經驗仍值得參考。
 
  思考:鄧小平是從民族和平統一角度看兩岸

  鄧小平曾說:“世界上有許多爭端,總要找個解決問題的出路。我多年一直在想,找什麼辦法,不用戰爭手段而用和平方式,來解決這種問題。……有好多問題不能用老辦法去解決,能否找個新辦法?新問題就得用新辦法。……好好瞭解和研究一下我們對台灣、香港問題提出的解決方式。總要在死胡同里找個出路”。在這樣寬廣的思想下,鄧小平在1980年代提出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主張。

  在港澳實施的“一國兩制”,是“和平統一”的結果。在回歸以前,香港與澳門的主權均暫歸英國與葡萄牙。兩地沒有本身的憲法,也沒有屬於自己的中央政府,因此,“一國”的定義非常清楚,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從原來從屬於殖民國政府,換成從屬於北京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本質沒有改變,可是卻取得了北京巨大的包容,即容許港澳有自己的制度,實行高度的自治。簡單地說,港澳的地位不是沒有變,而是比以往提升了。

  鄧小平思想的最終目標,也是他思想的核心原則,是希望兩岸能夠“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工具也是安排,它的工具性目的為:一方面做為一種號召,在統一前減少人民對統一後制度是否會改變的疑慮;另一方面做為一項政策安排,做為在統一後減少統一代價而實踐的一種制度,讓人民不改變現狀地繼續平穩生活。

  目標與原則確定後,北京對於統一後“一國兩制”的應有內涵也在摸索。這個原本為台灣所設計、做為統一政治訴求的主張突然在港澳落實,北京也在適應。正如同王振民教授在研討會時所說的,1997年收回的只是香港的土地,而不是全部的香港人民。當時香港居民有一半以上是持英國的證件,這是國際法上難有的特例,但是北京不以為意,依然將其視為是“一國兩制”可允許的獨特之處,而順利讓“一國兩制”在香港運作。這個簡單的故事傳達一個重要的訊息,即只要目標與原則正確,其他問題都好解決,也好妥協,給香港方便,其實也是給北京方便。

  台北畢竟不同於港澳。台北延續著在中國大陸南京時的法統,它不是殖民地政府,也從來就不是個地方政府。在面對如何適用“一國兩制”時,北京的菁英或許也可以與我一樣,重讀鄧小平,與時俱進地詮釋與理解其思想精神。

  如果我們同意,如何促使“和平統一”才是鄧小平思想的核心,“一國兩制”只是為“和平統一”而服務的一項政策設計;那麼我們就必須重新認識鄧小平,不再把“一國兩制”當做一個定型的方式,而是一項為減少統一代價的政策。那麼,在思考兩岸問題時,不要被“一國兩制”現有的框架所限制住了,而應該對“一國兩制”重新認識,如此我們的思路將可更為寬廣。

  鄧小平提出了“一國兩制”,是因為他看到了“兩制”之間有著暫時難以跨越的鴻溝,必須用時間解決,他有耐心與自信地等待。鄧小平所提出的“一國”,意涵著兩岸不應該永遠地分裂。從鄧小平的交集中,可以看出他廣闊的心胸與格局,他是從如何促使民族和平統一的角度看兩岸,只是在那個冷戰意識形態對抗、兩岸爭正統的年代,鄧小平很自然地,也必須地將“一國”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在一個和解的年代,鄧小平應該會站在民族和平統一的角度來處理兩岸的爭議,而不會多著墨於哪一個政權是正統。

  鄧小平在法國勤工儉學,對歐洲有相當的認識,如果他看到今日兩岸的發展與歐洲統合的進程,我深信鄧小平會告訴世人:我主張的“一國兩制”,“一國”是指中國的主權不可分割,中國的主權屬於兩岸全體中國人民;“兩制”是指在統一後,兩岸可以各有其自己的制度,彼此尊重;“一國兩制”的精神在於為“和平統一”而服務,至於方式,不必拘泥,只要是和平就好。他會在現在的“一中新三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外再加一句,“中國的主權屬於兩岸全體人民,為兩岸全體人民所共有與共用”。這四句話不是站在狹隘的本位主義,而是寬廣的民族主義立場。
我們不妨就在這新四句的基礎上重讀鄧小平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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