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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報警單獨列項還需更細致的配套措施
http://www.CRNTT.com   2021-03-09 23:10:04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婦聯將提交提案,建議公安部門在110報警系統中將“家庭暴力”單獨列項統計,從而督促基層執法人員規範性執法。

  近年來,家暴問題時常引起全網關注與討論。把家暴報警單列,不僅有利於個案處理,還能准確反映家暴案件的真實發生情況,對於預防和打擊家暴犯罪,讓更多人意識到家暴不是“家事”,需要公權力介入管束,推動更好地將處理家暴納入法治體系,都有積極的意義。

  但揆諸現實,相比於一般的治安案件,家暴的取證、傷情鑒定、責任認定等更為複雜,接到家暴警情出警的民警,常會面對一些現實的問題。最典型的就是“反轉”,兩口子過日子床頭吵架床尾和,有些受害者氣頭上報警,說得很嚴重,民警動真格了,又很快表達諒解,要求從寬處理,常常令民警處於進退兩難的尷尬位置。

  讓民警發揮更積極的作用,就有必要給出更明確細致的規定,讓一綫民警知道不同類型的狀況,怎麼處理更穩妥。

  但是,目前《反家庭暴力法》等相關法律中,并沒有細致可操作的執法規定。當處理家暴案件過於依賴民警個人經驗和能力時,就很難做到執法標准化,很難給民衆穩定的預期。

  因此,治理家暴難題,還需處理好法律落實中的“最後一公裡”。既要讓受害者有勇氣打破沉默、挺直腰杆,也要完善制度、明確細則,免除執法者的現實之憂,做到嚴格執法,共同築起反家暴的法治屏障。(來源:央視網 作者: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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