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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零容忍,不是句口號
http://www.CRNTT.com   2021-03-09 23:09:25


  轉眼間,我國第一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已正式實施五周年。它的出現,改變了人們有關“家醜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標志著家暴不再是法外之地,更是給施暴者形成了震懾。

  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7918份,有效維護了家暴受害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值得注意的是,法院簽發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呈逐年上升態勢,這說明受害人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均在逐漸增強。

  然而,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的受害者仍是少數。家暴依然是普遍的社會現象,尚未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全國婦聯的統計顯示,我國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會選擇報警。北京師範大學與橙雨傘公益2019年聯合推出《北上廣深流動婦女家庭暴力調查報告》也顯示,僅僅只有25.2%的家暴受害者會尋求外界幫助。

  現如今,中國不僅有反家暴法,今年開始實施的民法典也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可以說,對反家暴的法律框架已經形成,輿論對家暴零容忍也有了高度共識。但要徹底鏟除家暴的毒瘤,將有關法律落到實處,還須“打通最後一公裡”。

  正是在此背景下,全國婦聯今年將向兩會提交《關於公安機關設置反家暴工作專項統計的提案》,建議公安部門在110報警系統中將“家庭暴力”單獨列項,作為專項統計指標,做好涉家暴案件的信息登記。

  公安機關是實施反家暴法的重要職能部門,近年來在反家暴法宣傳培訓、處理家暴案件、發放家暴告誡書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這一點毋庸置疑。

  但另一方面,不少地方尚未按照反家暴法的規定對家暴警情處置及告誡情況進行專項統計,這種情況也是客觀存在的。正如全國婦聯的提案所說的,由於缺少必要統計指標的規範約束,部分基層公安幹警仍存在“家庭暴力是家務事”的錯誤認識,對家暴案件重視不够、處置不力的現象仍然存在。(來源: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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