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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個人信息保護:從重刑輕民到民事優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3 18:20:22


 
  但就在刑法兩度聚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背景下,電信詐騙案仍然呈多發態勢,且電信詐騙的精准度和成功率還有提升的趨勢,這其中的症結,或許并不在(至少主要不是在)保護個人信息的刑事防綫不斷失守,而更在於民事和行政法律還遠未形成防綫。刑法具有最終性,是國家防範違法的最後手段。不能首先靠刑事法律來震懾犯罪,而任由民事、行政領域的侵犯個人信息行為長期游離在法律責任之外。雖然中國現行法上,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條文總量超過200條,民事法律中也不乏“隱私權”保護等規定,但這些零散的規定,還遠未將個人信息的民事保護和行政保護有機整合起來,顯得零亂、分散,難以形成合力。

  如今,《民法總則》中終於有望寫入“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這當然令人欣喜。只不過,“先刑後民”的立法步調與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現實已嚴重不相匹配。在法律責任體系中,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一個都不能少,從違法預防來說,傳統的重刑輕民亟須轉型到民事優先上來。對社會來說,備而不用(民事、行政已調整不需要動用刑事)的刑法才是最為人們所樂見的。(來源:金羊網 作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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