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個人信息保護:“徐玉玉條款”只是起步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3 18:16:10


  日前,民法總則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二審稿首次加入了保護個人信息的內容。草案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開或者出售個人信息”,有觀點認為,因為2016年以來發生的多起諸如徐玉玉案等電信詐騙案件,推動了這一條款進入民法總則。

  2016年8月,山東准大學生徐玉玉因被詐騙電話騙走上大學的費用9900元,傷心欲絕、鬱結於心,最終導致心臟驟停、不幸離世。徐玉玉之死,被歸結為電信詐騙團夥精准獲取受害人信息導致的慘劇,因徐玉玉案引發的輿論熱議,涵蓋了從個案細節至電信詐騙這一社會公害。

  徐玉玉九泉之下,恐怕很難想象,自己的個人遭遇會引發社會、國家如此密集的連鎖反應。公安部發起打擊電信詐騙專項行動,高校開展大學生防騙的入學第一課,現在連民法典草案,也在二審稿中加入了保護個人信息的內容。“受寵若驚”,天壤之別,一個普通公民的遭遇引發了社會聯動,但更重要的是,她的生前身後,境遇差異如此之大,顯然不僅是電信詐騙這一端。

  我們樂見徐玉玉的身故,可以換來社會的反思,制度的補救,甚至直接以“徐玉玉條款”來命名某個法條,這顯現出一個國家對公民權利和生命的尊重。但也應該明白,“保護個人信息”進入民法典,播撒了一顆權利的種子,還有待生根、發芽,長成大樹。

  徐玉玉案,很大程度上并非立法缺失導致的慘劇。現行中國法律,雖無專門性法案,但涉及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并不少,包括《刑法修正案(九)》將洩露公民信息行為入刑——其實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就有規定了。徐玉玉案發生後,就有專家曾表示,“《侵權責任法》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僅停留在原則層面,缺乏操作細則。”如果有心梳理會發現,保護個人信息的相關法律,雖然多,但卻無一例外地處於“原則有餘、細則不足”的狀態。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