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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如何不讓公積金成為“別人的福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5-25 15:55:45


  對於上班族來說,除了工資,住房公積金可能是大家最關心的福利了。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時,能够享受到低利率;同時,公積金也是一種變相存款。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住房公積金繳存主體和貸款主體卻存在明顯的“倒掛”現象——“低收入群體繳存占比高,貸款占比低”。

  “低收入群體繳存占比高,貸款占比低”,這一住房公積金存貸“倒掛”現象,其實早已不是什麼新聞,而是自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以來,就長期一直存在的一個痼疾。如早在2007年,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審計報告便顯示,“中高收入群體從公積金中受益更大,而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條件卻沒有因此改善”“2005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44.9%發放給了排在繳存額前20%的高收入人員,排在繳存額後20%的低收入人員僅得到3.7%的貸款”。

  繳存人數更多的低收入群體,并沒有從公積金得到什麼實惠,而真正受益更大的卻是人數更少的中高收入者——這種“倒掛”現實,顯然意味著,對於低收入群體來說,所謂的“公積金福利”事實上已淪為“別人的福利”——所繳存的公積金,在某種程度上不過是在“為他人作嫁衣”。因為盡管繳納了公積金,但較之中高收入群體,低收入群體卻更難享受到公積金貸款的低息實惠,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為前者提供低息貸款資金而已。另一方面,除了貸款方面的損失,從收入角度,囿於收入原本就十分有限,低收入群體在繳納“強制儲蓄”性質的住房公積金之後,實際上他們還會同時減少一筆可支配收入,以及相應的利息損失(因為公積金利息低於銀行存款利息)。

  對於低收入群體來說,住房公積金竟淪為“別人的福利”,這樣的現實盡管很逼仄,但其實又并不讓人感到意外,因為這原本就是現行不合理的公積金制度設計所必然會導致的一個結果。衆所周知,盡管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名稱上姓“公”,本該是具有一定公益性的積金,但在具體制度設計上,實際遵循的又是一種高度功利私益化的邏輯。如按現行制度,一個職工所能獲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完全取決於其所繳存的公積金數量,繳得越多,能得到的貸款的就越多;而一個職工究竟可以繳存多少公積金,又是完全與其工資收入直接掛鈎的。這樣一來,低收入群體所繳存的公積金,勢必遠遠低於中高收入群體。如據此前媒體調查,“沒有住房公積金的占16.4%,月繳存100元以下占11.0%,100元~300元占28.0%”;而另一方面,對於中高收入來說,由於公積金免征個稅,繳存公積金事實上具有避稅功能,一些高收入行業,如壟斷國企,往往有多繳公積金的衝動,甚至動輒月繳存上萬元。

  因此,要想避免淪為“別人的福利”,必須對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進行全面改革、加速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改變其私益化邏輯,而全面提升強化公益性。如在繳存和貸款、提取等各個層面,進一步深入施行住建部此前曾提出的“保低限高”政策,一方面,要更加嚴格限制中高收入群體的多存、多貸,甚至借此逃避個稅,變相增加收入、打來收入差距,而另一方面,同時又要對低收入群體采取更給力的“保低”措施,不僅要對他們“放寬提取公積金條件”,而且還要進一步在公積金貸款方面,給予低收入群體更多的制度傾斜,讓他們“少繳也能多貸”,以便有效改變現行公積金制度“低收入群體繳存占比高,貸款占比低”的“倒掛”乃至“以貧濟富”局面。(來源:紅網 作者: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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