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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殺熟?就是要罰到痛!
http://www.CRNTT.com   2021-06-09 18:58:56


 
03 遏止大數據“殺熟”須出重劍

  數據時代,大數據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利用好這個重要戰略資源,利國利民;不當利用,則後患無窮。大數據“殺熟”這樣濫用大數據的行為,不僅直接侵害了消費者利益,還會對消費者造成心理傷害,嚴重的會引發人們所說的“大數據恐懼症”,導致大數據這一重要戰略資源不能得以善用。唯有當使用大數據的商家和平台,不再把關注重點放在搜集的數據越多越詳細越好,而是自覺守住道德與法律的底綫,尊重用戶的數據隱私,相關行業企業才能可持續地發展。

  遏止大數據“殺熟”須出重劍。這“重劍”之重不僅體現在對大數據“殺熟”的處罰金額大幅提高上,還應體現在日常監管和對用戶信息的全面保護之中。大數據“殺熟”這樣的數據侵權行為具有隱蔽性,取證難、舉證難使得有效維權很難實現。有些被侵權者出於時間和經濟成本上的考量,往往會放棄維權。這無奈的放棄,實際上是對大數據“殺熟”的放縱,導致大數據“殺熟”更加甚囂塵上。大數據“殺熟”的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有力的追究,本身也是對法律權威的削弱。

  為此,《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建立數據領域公益訴訟制度。規定有關行業組織、人民檢察院可以就未落實數據安全保護責任或者非法處理數據致使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行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人民檢察院還可以對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行政機關,提出監察建議或者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大數據“殺熟”等數據侵權行為,既是對具體個人的合法權益侵害,也涉及到公共利益。建立數據領域公益訴訟制度這項創新之舉,可以有效降低維權成本,將維權“重劍”的劍鋒打造得鋒芒畢露。

  《條例(征求意見稿)》不僅對大數據“殺熟”果斷亮出重劍,還確立了處理個人數據的五項基本原則,即合法正當、最小必要、公開透明、准確完整和確保安全原則。這是深圳充分利用立法權優勢,為數據立法,讓用戶放心,從根本上為科學、合理利用好大數據戰略資源的有力舉措。可以預見,創造優良的法治環境和健康的數據生態,必將促進深圳數字經濟進一步加快發展,而深圳在這一領域的先行先試,也將為全國性的相關立法提供可以借鑒、複制的模板。(來源:深圳特區報 深圳特區報評論員:趙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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