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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蘇嘉宏:台灣族群認同 藍綠涇渭分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2-05 00:16:18


 
  三、族群

  過去研究發現,族群因素是政黨支持重要因素,也就是說族群是政黨明顯的社會基礎。族群團體則指具有“歸屬身分(ascribed status)”與“社群特性(community nature)”的團體類別,係屬社會學的範疇。依Richard Schermerhorn界定族群團體為:“大社會裡,擁有真實或想像的共同祖先,共享一段過去的回憶,以及代表他們族人的文化象徵之集體。”,族群團體是基於族群特徵而得以區別的人群團體。族群特質或族群團體的屬性,原有客觀論、主觀論與綜合論三種論述方式。客觀論者認為族群的主要標記是文化,只要有文化上的差異便構成族群團體;主觀論者強調主觀的身份認定過程,只要主觀上認定是內團體,就構成族群團體。惟客觀論與主觀論,基本上無法彼此取代,而是互相補充的;所以,綜合論者強調兩者都重要。

  那麼台灣的族群狀況為何?蕭新煌認為,台灣的“族群”一詞一開始是沒有的,學界是後來到1980年代後期才出現的。族群最開始在台灣是以省籍為區別,“省籍”被粗分為“本省”與“外省”,或“台灣”與“大陸”兩類,並非很適合的分類,因為這兩種分類與“省份”沒有太大的關係。“本省”或“台灣”人,泛稱早於二、三百年來,由大陸移墾台灣的移民,包括閩南的漳州、泉州人以及客籍潮、汕之粵人,而“外省”或“大陸”人,通常指民國38年前後,隨中央政府播遷台北,陸續遷移來台灣定居的大陸各省分的人。最早居住在台灣之原住民,目前官方所承認的分類至少為14族。在族群比例上,依據民國79年台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本省人占86.7%,大陸各省市人占13.3%。最近2002年的官方調查,台灣各族群以閩南人所佔比例最高,約佔76.9%,而客家人僅約佔10.9%,外省人為10%,“原住民”所佔比例最低,為1.4%,顯示台灣的族群結構以閩南人為大宗,且與其他族群的比例相差懸殊。在台灣開發史上,台灣社會具有多重族群文化的特色;在過去日據時期有戶籍資料身份註記,以此為血統上認定之依據。現今的族群調查採取所謂的“本省客家”、“本省閩南”、“大陸各省市”及“原住民”之分類,這種分類雖是學術界的通說或個人的自我認定,但有其與社會實際生活吻合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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