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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http://www.CRNTT.com   2012-10-30 08:48:28  


 
  要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

  問:世紀之交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制度還只是初步的吧?

  吳敬璉:當然是這樣。由於政府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命令經濟舊體制遺產,20世紀末初步建立起來的體制遠不是一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充其量可以叫做“政府主導的市場經濟體制”吧:

  一方面,商品買賣和貨幣交換已成為社會通行的交易方式,市場價格引導相當一部分資源的流向,這意味著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已經廣泛地發揮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仍存在很多問題。首先,各級政府握有支配土地、資金等重要經濟資源流向的巨大權力,在很多領域的資源配置中起著支配性作用。比如各級政府往往用大量的土地資源,再配上信貸資源,來營造GDP的高增長。其次,國有經濟仍控制著國民經濟的制高點,國有企業在石油、電信、鐵道、金融等重要行業中繼續處於壟斷地位。在涉及這些大型集團時,不論是國有資本從競爭性部門退出還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步伐都放慢下來,甚至在一些重要行業出現“國進民退”的現象。

  第三,現代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礎尚未建立,各級官員有著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並運用大大小小的行政權力對企業的微觀經濟活動進行頻繁的直接幹預。比如,經濟過熱以後,一些政府部門往往以“宏觀調控”為名,加強了對市場和企業的控制和幹預。這些都妨礙了市場機制充分發揮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其實中共中央是認識到這一點的。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就明確指出來,現有體制在許多重大方面“還不完善”,“生產力發展仍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需要通過進一步的改革使之逐步完善起來。

  問: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執行情況怎樣?

  吳敬璉: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了一個很好的《決定》。遺憾的是,有些人不把中國經濟的茁壯成長歸因於改革開放,卻把它歸因於“強勢政府”動員和分配資源的超強權力,於是在“半市場、半統制”的體制中,各級政府對微觀經濟的統制不但沒有削弱,相反還不斷增強。

  這樣就造成了兩個嚴重後果:

  第一個是,以投資和出口驅動為主要特征的舊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難以轉變。

  在1995年制定“九五計劃”的時候,把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型正式寫進了“九五”(1996-2000)計劃。在十四屆三中全會大改革的背景下,經濟增長模式轉型在“九五”期間上還有所進步。但到了21世紀之初,又開始向舊的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回歸。2003年以後,各地都大規模向資本密集型的產業投資,要求實現產業的“重型化”,希望用這種方法來支撐GDP的高速度增長。所以增長模式非但沒有轉過來,甚至還有惡化的情況。

  為此,“十一五”(2006-2010)規劃就再次規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但到了“十一五”最後一年,卻發現增長方式仍然沒有轉過來。在“十二五”規劃制定的過程中,這個議題提到了更高的政治高度,指出“轉型刻不容緩”的問題。

  但是,由於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指出的體制性障礙未能得到消除,粗放的經濟發展方式一直轉不過來,從而造成了一系列嚴重問題,諸如資源匱乏、環境破壞,以及宏觀經濟上貨幣超發,流動性泛濫造成的房地產泡沫、通貨膨脹壓力劇增,一直到勞動者收入提高緩慢、大眾消費不足等社會問題愈演愈烈。

  另外一個嚴重後果是,由於政府手里掌握太多太大的資源配置權力,官員利用權力對市場的幹預和對價格的管控,造成了權力尋租的龐大基礎。這個龐大制度基礎造成了腐敗活動的制度性蔓延,導致許多嚴重的經濟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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