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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哥20年生涯:90年代初生意最好

http://www.CRNTT.com   2009-03-11 16:17:01  


 
  公用事業研究專家郭玉閃認爲,城市的出租車業務屬于城市公用事業的組成部分,按照建設部2004年出臺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公用事業一般宜用許可制度。這是出租車市場實行特許經營的一個法律依據。但是,政府對出租車運營進行管制,有可能産生尋租行爲。 

  特許經營制度“存在即合理”的另一個“理由”是:管理部門通過控制出租車數量來規範市場和行業。 

  我國出租車行業全面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最初個人和企業進入出租車行業幷不難。當時的出租車行業尚屬賣方市場,司機們普遍能拿到較高收入。然而巨大利益吸引了大批人的進入,直接導致行業競爭混亂不堪。1994年前後,政府决定對出租車經營權的審批進行嚴格管制,實行出租車准入數量管制。 

  所謂准入數量管制,指政府對出租車需求量進行估算,按照估算量進行投放,不得超出。根據規定,經營的出租車數目必須等于政府投放市場的經營權數量。目前,中國大多數城市的出租車行業采取承包經營模式。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史際春認爲,適當的出租車總量是由價格、供求、替代交通工具等綜合因素交互作用的一種發展、動態的平衡,可以通過市場合理競爭來確定,也可以由市場機制來調節。一位專家指出,有數量控制,出租車經營權的真正價值就不同了。這也是産生利益分配問題的關鍵原因。 

  憑著壟斷資源,出租車公司可以向司機索取高額的“份兒錢”。因爲,出租車的數量和牌照幾乎全部掌握在他們手裏。 

  關鍵的問題在于“份兒錢”,誰來確定“份兒錢”?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認爲,在現有體制下,“份兒錢”按理說應該這樣構成——出租車公司的運營成本(包括購車費用),再加上合理的利潤,平攤到每輛車、每名司機的頭上,這個“份兒錢”就是合理的。但實際上,出租車公司規定的“份兒錢”要遠高于此。 

  據瞭解,北京出租車司機雙班的“份兒錢”是每月7000元左右,南京是6000多元,重慶是7000多元。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余輝認爲,目前的出租車企業所承擔起的管理職責還不够,而且一大部分出租車公司的成本幷不公開透明,存在可觀的非生産性開支。 

  不論采用何種模式運營出租車,其中最關鍵的是:合理調配管理部門、出租車企業和出租車司機三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和利益格局。 

  唯有如此,才能使出租車行業朝著更爲規範健康的道路行進。(特約記者: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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