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帆 山東威海 學生
前一段時間雲南的“躲貓貓”事件尚未平息,3月8日19歲犯罪嫌疑人徐梗榮又於陝西省丹鳳縣監管所接受審訊時猝死。目前,警方并未給與令人信服的解釋。這到底是是病理原因所致,還是暴力所致?徐梗榮的死把疑問留給了所有的人,一時迷霧四起。
2月10日淩晨,商鎮中學高二女生彭莉娜被奸殺於陝西丹江河堤旁。經丹鳳縣公安機關偵查,徐梗榮有重大犯罪嫌疑。2月28日晚11點,丹鳳縣公安機關傳喚徐梗榮。3月1日早7時許,徐梗榮向警方供述了作案經過。當天,徐梗榮被刑事拘留。通報中稱,在審訊過程中,徐梗榮突然出現臉色發黃、呼吸緊促。脈搏弱、流口水等情況,審訊人員立即將徐送往丹鳳縣醫院搶救,11時,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件很快引起群衆關注。事後法醫屍檢後證實死者大腿內側和小腿有淤青,腦子出現水腫,胃囊空空。我們無法判定這到底是由誰造成的,但可以確定的是,徐確實是在縣監管所死亡的。
中央高層一再表態,要致力於推動社會公平與正義。而公檢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重要的信心來源。然而卻一再發生嫌疑犯在監獄或看守所猝死的現象,這就很難在百姓心中竪起公檢機關公平公正的形象。
我們無法知道徐在生前到底受到了怎樣的對待,但從空的胃囊、滿身的傷痕,而且暴斃於看守所,看來看守所難辭其咎。雖然無法判斷徐到底是不是犯罪凶手,但假使他是凶手,監管人員也無權控制他的生命的有無。在我們這個依法治國的國家,人得生命權的有無只有法院才能判定。
據悉,監管所給予徐梗榮家屬一定得物質賠償,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試圖努力撫慰其親屬,平息此事;但是監管所欠全社會一個交代,一個事實的真相,一個對公檢機關公正執法持有信心的依據。公權不能“躲貓貓”。我們真心的希望檢察機關能給我們一個合理、清楚的解釋,案件能盡早水落石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