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指出:一部《閱微》之所以“過偏於議論,蓋不安於僅為小說,更欲有益人心。”這就是說,在魯迅眼裡,紀曉嵐撰寫《閱微》,儘管自謂“姑以消遣歲月而已”,但實際上從一開始,就沒有滿足於獵奇狐鬼和遊戲筆墨,而是自設了另一種嚴肅和高遠的追求:文以載道,化育人心。即紀氏所謂:“街談巷議,或有意於勸懲”;“不敢妄擬前修,然大旨期不乖於風教”。可以設想,當這樣的追求成為著書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其行文的“偏於議論”便成了近乎必然的事情。
魯迅是中國小說史研究的拓荒者和奠基者。對於不少通俗的和文言的古典小說,早年的魯迅都下過一番搜求、輯佚、校訂和文本揣摩的功夫。紀曉嵐的《閱微》在文言小說史上廣有影響,自然是魯迅重點關注和悉心研究的對象,因此,魯迅對紀曉嵐更多更直接的“正說”,是透過品評《閱微》來完成的。
在魯迅看來,一部《閱微》獨具匠心,別有追求,用非常個性化的文體營造和語言表達,開辟了文言小說的新路徑與新氣象,是不乏小說史和文學史意義的。
第一,對於《閱微》不宜用今天一般的小說標準來衡量,它行文的“偏於議論”,如果放在更為開闊的文學乃至文章空間裡加以審視,自有其特殊的文本價值和社會意義。
《閱微》甫一面世,曾獲得不少擁躉和讚賞。然而,歷史進入現代,西體小說逐漸占據文壇正宗地位,其相應的趣味、理念亦隨之成為衡量小說作品優劣高下的新的圭臬與准繩。在這種情況下,針對《閱微》的負面評價多了起來。這當中極重要的一條便是,作為小說,《閱微》說理和議論太多,以致降低了自身的文學性。如郭箴一的《中國小說史》認為:《閱微》“過偏於議論,且其目的為求有益人心,已失去了文學的意義”。而張兵、聶付生在不久前推出的《中國小說史略疏識》中仍寫道:“《聊齋志異》以文勝,《閱微草堂筆記》以理勝,兩者本各有所長。以審美衡之,說理見長的《閱微草堂筆記》終隔一層。”魯迅撰寫中國小說史論著時,上述說法尚未出現,不過,由於他太熟悉文學和文體學,所以對《閱微》未來的接受命運以及它有可能遭遇詬病的地方,似乎已有所察覺和預料,為此,他選擇另一種思路和角度,來談該書的“偏於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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