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刊發題目為《誰在制訂食品安全標準》的文章,記者採訪了參與乳品國家安全標準制訂的專家,請他們講述相關乳品國標的出台過程。參與乳品標準制訂的專家表示,乳品新國標初稿由蒙牛、伊利及光明集團等起草。送審稿中菌落總數、蛋白質含量這兩項關鍵性標準在國標出台前被莫名推翻,新標準被指倒退。
66項乳製品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從一落地就面臨輿論炮火。特別是乳品新標中蛋白質含量和微生物菌群總數這兩項理化指標,自從廣州市奶業協會理事長王丁棉和國內最大巴氏奶生產企業光明乳業總裁郭本恒炮轟其“倒退25年”“全球最差”“垃圾生產出來的就是垃圾”後,“談乳色變”的國人施以更為激烈的討伐。
憤怒當然是因為乳品安全關乎億萬民眾切身利益,但吊詭的是,被輿論批評為“垃圾”的乳品新標,本身就是應“全面加強生鮮乳及乳製品質量和安全監管,盡快恢復消費者對國產乳品的信心”而進行的“高標準嚴要求”回爐再造。
事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大事,竟然由乳業巨頭自己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暗箱操作”制定,明明兩項關鍵性標準被“莫名”推翻,還義正言辭地指出符合國際標準。因此,人們有理由懷疑,在某種程度上我國食品安全標準修改制定過程中存在著重大缺陷,那些看似完善的標準修改程序往往經不起推敲。
為了消除公眾疑慮,使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避免失去公信力,應該對標準制定程序重塑,最少應該改變目前小圈子內徵求意見的做法,通過公開、透明、公示的方法,公示邀請專家名單及其意見,接受公眾質疑。再者要嚴格挑選組織消費者來參與,並且通過較具有公信力的平台上徵求意見,讓消費者的聲音能夠真正地出現在標準制定過程中。
公共政策應該體現的是公眾利益,而非少數人的特殊利益,這是起碼的常識。而各種食品安全標準一旦出台,民眾質疑聲一片。除了信息不對稱、信息不透明造成的不信任之外,相關監管部門是否做到了不被利益集團綁架,以公共利益為重,以人民利益為重?這個值得相關部門捫心自問。(時間:12月1日 來源:財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