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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少女毀容案重走藥家鑫的“彎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27 11:36:09  


  上周末,一則“官二代求愛不成將少女毀容”的新聞激起了輿論怒火。 “官二代”的敏感詞,再配上女孩受傷前後的照片,點燃了公眾的怒火。就在網上一片“槍斃凶手”、“深挖背景”的呐喊聲中,2月25日,沉默多天的陶汝坤父親突然在網上發聲:他們已支付了33.86萬元醫藥費,不欠醫院任何費用。相反是受害方“獅子大開口”——一開始索要1000萬元,後降至600萬元,到2月12日變成280萬元外加一套住房,他們無力承擔,這才有了周家上網發帖的事。而周家則在最新回應中否認曾漫天要價,並稱這是陶家轉移視線,自己是無奈才提出要求。

  雙方針鋒相對,公眾莫衷一是。這與藥家鑫案有幾分相似。在藥案初期,藥家有背景、枉法操作的傳言泛濫;藥家鑫親屬又沒有做出及時回應;更糟糕的是,當時司法機關對法庭里“主場民意測驗”、藥家鑫在看守所里唱歌等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形象的事件,未做必要澄清。最終導致一次普通刑事案件“敏感化”,升級為一場社會對立,深深傷害了社會成員的正義感。在“張顯索贈”鬧劇發生之後,相信公眾對於正義的內涵有更深的理解:浮誇的詞藻,不能代替法律;回避質疑,只會放大矛盾。

  其實,受害方、凶手家屬都是當事方,各自表述都有一定傾向,某種程度上都企圖利用輿論,這是現代輿論環境下的必然。作為理性的公民、負責任的媒體,應有自己的判斷。

  就合肥毀容案來說,首先是要回歸真相——這是一起普通的未成年人故意傷害案,還是官員枉法救子? 這是一切議論的事實基礎,不能只聽一面之詞,現在當事雙方說法如此對立,公眾期待全面、及時、中立的權威聲音。

  然而,遺憾的是,權威信息相對於網上傳言過於稀薄了——25日,合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對此案僅有簡略的披露:2011年9月17日,陶某某與周某因瑣事發生口角,陶某某用事先準備的打火機油潑在周某身上並點燃,致使周某多處受傷。之後陶某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逮捕。陶某某一直羈押在看守所,未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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