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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用縣志威脅訪民”:另一種截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28 14:14:17


  纏訪者將被寫進縣志,遺臭萬年,這個消息將陝西省旬陽縣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媒體隨即報道稱,“寫入縣志”的原始表達是這樣的:凡屬重大纏訪赴省進京上訪的,由縣人大啓動重大信訪人民公開聽證程序,對確屬“扯皮”、無理纏訪的、經聽證後繼續上訪的確定為旬陽“老扯”、“麻名兒”、“燃筋頭”,記入旬陽縣志。

  中共旬陽縣委宣傳部相關科室負責人稱,所謂“記入縣志”本意不是為了阻止民衆正常信訪,而是針對那些專門的鬧事者,通過一種“記錄在案”的方式予以曝光,引導公衆來對他們進行評判譴責。

  用“記入縣志”的方式治理重大纏訪赴省進京上訪者,是陝西省旬陽縣的一大發明。

  越級上訪給旬陽縣的日常社會管理造成多大困擾,不得而知,但在該縣政府網站上檢索相關信息,可以發現,在2008年左右,一些鄉鎮和縣級機構將信訪列入了“一票否決制”的考核範圍,在所管轄範圍之內,只要存在上訪問題,地方或單位就沒有參評優秀或先進的資格。

  從正面來理解,信訪一票否決,可以使地方或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回避矛盾,主動為上訪人員解決問題。但反過來,為了避開一票否決制的制裁,相關主要負責人在“消滅”上訪人員時,完全有可能采取非法制手段。一種是用有違公平正義的手段解決問題,即誰鬧得厲害,就解決誰的問題,長此以往,實際是在造就更多的“刁民”;另一種,便是雇傭“保安公司”、打造“黑監獄”,攔截、關押、遣返上訪者的“安元鼎”模式。

  而“記入縣志”的方法,雖是解決信訪矛盾的一種創新,但與“安元鼎”模式并無實質區別,同樣面臨法律風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縣級以上人大的諸多職權中,與“纏訪”沾得上邊的是“維護社會秩序”,人大對具體個案的監督,主要是經過法院判決的案件。但問題是,當有朝一日中級法院否決了基層法院的判決時,縣級人大對該訪民的“纏訪”認定是否仍具法律效力?

  這樣產生的後果是,往輕了說,可能陷“縣志辦”於名譽權糾紛;往重了說,所修訂縣志喪失公信力,淪為笑柄。

  為解決上訪難題,連“記入縣志”的手段都用上了。但這樣的奇觀也不能把板子完全打在基層。設立信訪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在政府與公衆之間建立密切聯系,便於公衆向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但同時要看到,信訪制度產生於司法被嚴重破壞的時代,很多人遭受到的不公正對待,正是通過信訪才獲得解決。

  隨著法治逐步完善,個人所遭遇的種種不公,按理說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這部分信訪不應當存在。但事實并非如此。

  由於遭遇司法不公,求告無門,或者相信乃至看到過“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案例,不少人走上上訪或越級上訪之路。信訪人事實上一分為二,一部分向政府部門“提意見”,另一部分是在司法程序之外,通過信訪解決正當或不正當,合理或不合理的訴求。

  法治昌明的時代,公民之間、公民與政府之間的任何法律糾紛,都應該而且必須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在司法程序之外另開解決之門,必定百弊叢生,“寫入縣志”就是最新一例。試想千載之後,當人們讀到“上訪者要寫進縣志”的文獻,該對這樣一個縣政府有怎麼樣的想法?

  法治者,謀萬世。想想我們的祖先,想想我們的後代,在這個命題面前,務請嚴肅謹慎。(來源:東方早報 作者:任大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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