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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槍”案背後的標准與管控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06 11:38:27


 
  錢衛強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現行的槍支鑒定標准從來沒有在媒體上宣傳過,我敢斷言,一半以上的警察都不知道槍支認定標准是多少”。

  趙春華至今仍不知道自己槍支的型號,女兒王艶玲坦言,“如果早知道,她肯定不會去幹”。

  軍事愛好者李強(化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槍支標准的普及還遠遠不够,因為他對槍械的愛好,通過相關規定知道了1.8焦耳/平方厘米的規定,但他坦言即使知道了規定,對一般人來說也很難有具體的判斷概念。  

  徐昕也指出,多數法院仍適用公安部1.8焦耳/平方厘米的規定,天津法院這一判決算不上錯案,法官之錯,僅在於司法機械主義,將玩具、仿真槍完全等同於真槍定罪量刑,從而導致原審判決違背常識常情常理。

  季峻也指出,公安部相關標准的制定是按照法律法規來辦的,但違規和判刑是兩碼事,具體案例中不可量刑過重。

抓下游更要抓源頭

  在引發公衆關於槍支認定標准討論的同時,關於槍支源頭的問題也成為輿論中的一股聲音。

  “那些‘槍支’的制造商豈不都成了軍火制造商?”成為衆多網友的疑問,網友“裕二”就在微博上表示,“可怎麼就沒有聽過一起這些廠家被抓的案子呢?不能治標不治本啊。”

  被譽為“假槍真罪第一案”的當事人王國其在得知趙春華案後稱,如果大媽涉嫌違法,相關部門應該從源頭抓起,取締這種槍的生產。

  “仿真、玩具槍”的來源被質疑,而真槍的管控似乎也出現了問題。在陳忠恕一案中,除了案件背後的“隱情”,最引人關注的就是,“一位國土局局長為什麼會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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