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迪華:指的是我拍下的一切本不該發生的。那個跌倒的小男孩,那根寫著“讓”字的牌子杆,就不該立在那裡。小孩子踩腳踏車,那個杆立在路中間,稍微速度快一點就撞上去了。等他站起來後過馬路,拐到那個墩子前,又摔倒了。
新京報:所以你演講是為了讓人們發現和察覺這些問題,然後表達出來?
李迪華:是的。我整場用咆哮一樣的風格,就是為了強調,強調,再強調。我一直在講愛默生的一句話:你的善良必須有一點鋒芒,不然就等於零。
“一定要訴諸法律,不能私了”
新京報:廣州大雨有人因觸電身亡,惡劣天氣下的電力管理問題,是設計規劃中遇到的普遍問題嗎?
李迪華:這個很複雜,首先要厘清事實。這次事情大家很氣憤,就是因為此前發生過同類事情,但沒有引起重視。希望能傳達一個思想,就是身邊發生的每個公共環境中的悲劇,都要把原因和責任搞清楚,才可能避免下一次發生同樣的事。
新京報:你說的責任具體指什麼,怎麼搞清楚?
李迪華:設計師如果沒有考慮進去安全因素,就是設計的責任。如果請的電力設計做得不符合規範,那就是電力設計的責任。甚至比如變電房的選址等規範是否出了問題,現在還不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