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設計沒問題,那要考慮是不是施工失誤,如果也沒問題,那管理方面呢?如果排查都沒問題,最後再考慮使用者是否使用不當。怎麼來解決這個問題,一定要訴諸法律,不能私了。只有厘清責任,下次才知道到哪個地方去改進。
新京報:我們是怎麼一步步把改進的機會忽略掉的?
李迪華:沒有一件事一開始就是完美的。我們可能策劃不好,但規劃可以做好;設計如果沒做好,可以在施工中改進,施工要是不好,在管理維護中仍有機會改變。
但很多情況下,設計可能并不差,但施工粗糙一點,管理更粗糙一點,然後看到的更差。我們有很多機會去改變,但缺少一個良性循環,這背後是缺乏一種意識——追求更好的意識,每個環節都應該有監督和完善的意識,如果沒做好但堅持改進仍會有美好城市的意識。
新京報:對普通人或者說這些服務的使用者,有哪些問題?
李迪華:中國人不善於反饋。這一次沒受到傷害的人,或許覺得這條路天天走,但不是天天下雨,而且就算下雨繞開走就行了。
要知道如果涉及城市公共環境方面的生命侵害,政府、社區、物業,所有提供服務的單位都要負責。在法律上也有明確的民事責任界定,比如《人身權利侵害保護法》,如果有人往下扔東西砸到人來源不明,全樓都要負責,除非能提供不在場證明。
新京報:但在沒發生惡性事件時,會有人覺得事情小,做這些有點吹毛求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