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來查閱了“中華民國”外交檔案,看到這部分非常感慨。因為在戰後的東亞整個冷戰格局中,“中華民國”的外交主軸基本上跟隨美國。也就是說台灣很少與美國唱反調,只有在這個問題上,“中華民國”政府非常堅決。
對於日本“擁有”琉球群島一事,“中華民國”一直堅持不予承認,但是在1971年6月的聲明之後,政府也沒有再談及琉球地位的問題。我去年3月離開琉球之前特地拜訪了“中華民國”駐琉球的辦事處。以前辦事處名稱為“中琉文化經濟協會”,是不隸屬於台灣駐東京的經濟文化代表處;也就是說從台灣“外交部”分兩地派駐,因為不認為琉球屬於日本的一部分。
不過,到2007年,扁政府時代把辦事處的招牌改了,改成“駐東京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不過,那霸分處的粘信士處長告訴我:根據我的認知,“中華民國”對琉球地位的見解,從1971年之後,就沒有再發表過其他聲明。這代表台方的認知停留在那個時候。粘處長的說明也就意味著“中華民國”政府還沒有承認琉球屬於日本。
大陸方面,其實在1950年代已經承認或默認琉球歸屬日本了。因此,現在兩岸提琉球主權問題,有必要認真理解兩岸之間的差異。我並不贊成大陸官方主要媒體隨意提出琉球未定論的主張,因為他們的主張與政府的立場相左。我向大陸建議:如果要提,只能集中提1879年日本吞併琉球的合法性問題。別的就不要提了。否則官民的立場可能衝突。
因此,大陸政府如改口不承認琉球歸屬日本,而外交上有“禁止反言”的問題。要在國際上提琉球歸屬問題的話,台灣方面比較有利;可是台灣沒有再提,由於涉及到琉球民意的問題,應不應該提,需要謹慎思考。不過,兩岸在學術上合作研究,這點沒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