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下一階段,蔡主席的挑戰在於,當憲政會議用任何形式開始,討論到“國會”的選制,民進黨與公民團體主張不一致的時候,你可不可能取得一個共同的版本,壓迫國民黨修改。這點是實質上,表示他們與民進黨是不同的政治團體,但是我們在此議題上合作,如此的夥伴關係有無可能?假如公民團體表示他們是獨立於民進黨與國民黨以外的政治勢力,台灣沒有勞工政黨,也沒有環保政黨,這樣算不算夥伴關係?還是說夥伴關係一定要建立在他們加入民進黨?在民進黨的黨旗下取得不分區或區域“立委”?
我認為後者的空間不大,也會有相當的矛盾,因為在民進黨地方執政縣市,當他們反對時,如何用民進黨的殼去上市、當選?這點的確是不容易做到的。這個夥伴關係可以更深或更檯面,而不要只能陷在我們只能在檯面下協助,或者是說民進黨不能掛黨旗,這個已經進步很多了,但還沒有辦法達到我們要的。如果民進黨的支持者怕我們的議員落選,希望他們掛民進黨的黨旗,我很負責任的講我的看法,這一點已經做不到了。
我們應該以大方向來說,如何在2016“總統”大選,我們打贏國民黨;如何在未來“國會”,在選制改變之下,我們把非國民黨的席次做到過半;在各級議會,讓他們進得去,不需要每天上街頭。民進黨過去也發生過街頭路線與議會路線的討論,最後還是選擇議會路線。如果公民團體或是新世代,也想在未來長長久久的關係上採取夥伴關係的話,我認為共同來做選制與憲政上的修改,共同討論出一個版本,是一個可能合作的開始。但這個合作一開始,就代表他們不是民進黨了。
在這點上,可能矛盾,也可能是依存關係,我們黨內如何取得共識,這很重要。有可能會發生的論戰是,民進黨為了顧及自己的席次,而與他們相左,我們有沒有力量達到這樣夥伴關係的架構?我認為,應該要讓他們自己可以存活下去,從體制方向上合作,是比較合理的夥伴關係。如果蔡主席未來在達成這點之後,應該與青年與新世代的溝通就不是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