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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沐 |
束沐:“融合治理”為和平統一創造新空間
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中國評論》月刊2020年9月號刊登了本人撰寫的《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兩個空間論”初探》論文,我將習近平總書記1·2重要講話中“我們願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概括為“兩個空間論”,進而結合空間理論、唯物辯證法以及習近平治國理政哲學思想,就如何創造和平統一空間與如何消解“台獨”分裂活動空間提出了自己的觀察、思考和建言。
很高興地看到,今年8月10日國務院台辦、國務院新聞辦發佈的《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再次重申了“兩個空間論”。可以說,“兩個空間論”是實踐中的、發展中的“活”的理論,未來還將繼續在構建以國家統一為目標的兩岸協商談判、制度安排、治理施政的過程中發揮更大、更重要的引領作用。因此,在當前台海形勢背景下,有必要對“兩個空間論”進行再思考、再研究、再探索。近期我認真學習理解相關問題,藉今天論壇的寶貴機會,在“兩個空間論”框架下,就推動國家統一和探索統一後“兩制”台灣方案更加具體地提出個人淺見。
“一國”與“兩制”之間的辯證關係,本質上就是空間理論的經典命題,在此我不再贅述。我在《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兩個空間論”初探》中說,空間理論的本質是關於“界線”的學說,亦即“接受什麼、拒絕什麼”或“容納什麼、排斥什麼”的學說。因此,對於國家統一後的“兩制”台灣方案而言,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就是規制“兩制”台灣方案的三條明晰界線,也是底線。這裡可以參考回歸後香港由亂入治的寶貴經驗,各位先進都做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也不再贅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