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花季少女兩張照片的前後對比,足以讓人為之潸然淚下,而網曝的施害者“官二代”身份,更是輕而易舉地撩撥起民眾本就敏感的心緒。“少女毀容”、“官二代”,這些元素的相互叠加,花季少女毀容案瞬間引爆輿論,也就不意外了。
而從受害女生對毀容事件的陳述來看,施害少年在下此毒手之後,的確曾口頭上暗示其家庭背景的強勢,並要挾受害者家庭不得報案,甚至還對受害女生家人的生命做出過威脅。儘管一個少年能夠下此毒手,並出此惡語,的確相當駭人。而從已披露的事實看,施害少年的父母均為當地審計局、規劃局的科級以上幹部,這樣的身份,或許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算作官員。不過,假如僅此便認定施害少年為“官二代”的身份,並給此案貼上一個“官二代”行凶肇事的標簽,卻也不免牽強。
在這一點上,其實是有教訓可查的,最典型的案例莫過於藥家鑫案。由於藥家鑫被受害者代理人扣上“官二代”、“軍二代”的帽子,極大地干擾了輿論判斷,而儘管司法判決本身應當不被輿論所左右,保持獨立判斷,但想要不被汹湧的輿情所裹脅,的確也非易事。而當藥家鑫已被執行死刑,回過頭來卻發現所謂“官二代”、“軍二代”的帽子都是虛構的,這不僅是對當事人身份的污蔑,更涉嫌對輿論乃至司法的誤導,所以,目前,此案在司法界和民間引發了深刻的反思。
從這個角度來看,即便是情節惡劣的案件,也應該就事論事,並保持司法的謹慎。僅僅因為惡劣的案情便聯想當事人的身份,並因此加重其罪惡的性質,其實這是一種思維陷阱,有可能影響司法公正。具體到花季少女毀容案上,施害少年的惡劣行為,固然有其家教因素,但僅僅因其家長有機關幹部的身份,便扯上“官二代”,卻難免重蹈藥家鑫案的覆轍。
當然,從少女毀容案最終仍然是以“官二代”這一關鍵詞的出現才引發輿論關注看,一起案件非要通過“網曝”甚至“標題黨”的方式,才讓受害者的境遇受到公眾乃至司法重視,這的確值得人們反思。花季少女毀容案,從去年9月案發至今已5個月,近半年之久仍然未能完成對受害少女的傷情鑒定,這背後的阻力何在?
在某種程度上,民眾對於司法公正性本身的擔憂,以及對於權力干擾司法行為的痛恨,其實才是“官二代”成為一個標簽的真實根源。從這個意義上說,只有司法始終保持公正和透明,“官二代”的標簽才不會動輒滿天飛。(時間:2月27日 來源:濟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