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第32頁 第33頁 第34頁 第35頁 第36頁 】 
兩岸保釣論述如何找到共同點?

http://www.CRNTT.com   2013-07-06 00:11:19  


 
  釣魚台問題與琉球有許多連接點,我認為質疑1879年日吞併琉球的合法性,這點最為重要。但是這3、4年,尤其在2010年中日撞船事件發生後,大陸有非常多的議論,認為大陸對琉球也有主權,這點是有問題的。去年大陸9月15日中央電視台播出的《海峽兩岸》節目的題目就是“琉球也不是日本的”。這也是國家級電視台首次提出對日本擁有琉球主權的質疑,我後來與該節目的製作人討論,我想瞭解這是政府的意圖,還是製作小組的意思。他們說這是他們自己製作小組決定的,與中央無關。這點我相信,因為他們在節目中找來的嘉賓至少在此之前都不是研究琉球的專家。

  我後來有機會與大陸相關部門聊過,我提出的建議是,由於大陸是承認日本對琉球的主權,與台灣的認知不同,因此大陸主要官媒在提琉球問題時應當謹慎。

  “中華民國”政府基本上是延續清朝的觀點,認為琉球主權沒有經過談判達成協議,所以是“未定論”的認知,這種觀點在戰後一直延續到現在。

  我們現在從台灣坐飛機到琉球,辦理登記的航空櫃檯寫的是“琉球”,而不是沖繩,這反映了“中華民國”的一貫立場。順便一提,1879年之後,日本改琉球為“沖繩”。從1945年到1972年,美國統治琉球27年期間,特地把名稱改回“琉球”。我之前任教的大學就叫琉球大學,是美國統治琉球時建的,1972年換回日本統治後也仍一直沿用。照理說日本每個縣的國立大學,會用縣名命名,如北海道大學、千葉大學、名古屋大學,但作為琉球的國立大學,琉球大學並沒有改稱“沖繩大學”,現在後者是另一所私立大學。

  很多人不瞭解一點,那就是兩岸對於琉球主權的認知並不相同。戰後美國分兩次把琉球“交還”給日本。先是在1953年將奄美大島移交日本,“中華民國”提出明確的抗議,那份聲明提到琉球與宗主國中國的歷史關係。到了1972年,抗議中有關歷史的部分就少了,因為時局在變,“中華民國”愈來愈弱,所謂國小言輕。不過,“中華民國”仍主張遵守1943年11月27日的《開羅宣言》以及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表明未來琉球歸屬必需經過“吾人”之協商,結果美國沒有與主要戰勝國之一的“中華民國”商議,就“歸還”給日本。這部分“中華民國”表達強烈不滿。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第32頁 第33頁 第34頁 第35頁 第36頁 】